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9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另根据有关的法律文件,[39]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如此可见,剥夺政治权利刑的执行机关在法律规定上是公安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司法行政机关,这是法律亟须调整之处,也正是本书后续将要探讨非监禁刑执行的改革内容之一。(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