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没收财产刑执行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刑是一种惩罚力度较大的刑罚方法。虽然在刑法理论中,认为没收财产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但在刑法分则的规定中,没收财产刑应当是只能附加适用,不存在独立适用的情形。原因在于,作为附加刑而言,其独立适用的前提是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较轻微。但如若需要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刑,其犯罪行为不应是轻微的,而是属于较为严重的,这和没收财产刑的刑罚处罚的力度相对应,是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对于严重的罪行通常都会先判处主刑,再考虑附加刑的适用,所以,没收财产刑不可能独立适用于罪行较严重而又不需判处主刑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刑的执行主要有以下内容:(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