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社会研究方法论
方法论的基本意义在于提高人们对周围世界的认识,其中包括采用怎样的理论去认识和解释世界,以及关于方法本身的理论。也就是说,当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去认识和解释社会现象时,理论就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具体方法。
在对社会现象的研究中,方法论主要集中在对社会现象的认识,获得客观、可靠的事实或资料,分析和解释事实,以及检验社会理论等具体方法的反思上。19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研究的广泛开展,人们对社会及社会现象的认识也不断深入。其中西方学者孔德、涂尔干、韦伯等人对社会科学方法论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本章讨论的方法论问题主要涉及与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1]及其有关的若干问题,例如价值中立和价值关联、社会科学的特殊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