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理论的层次

5.2.2 理论的层次

理论根据抽象程度和分析单位,可以分为宏观理论、中观理论和微观理论。宏观理论关注的是大型社会,如国家、社会、种族等,理论的抽象程度最高,解释度最广,理论体系十分庞大、复杂,涉及的理论概念通常与文化、制度、结构、功能、系统等有关,诸如社会进化论、社会有机体论、马克思社会理论、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结构化理论、风险社会理论、现代性理论(反身性现代性理论)等都属于宏观理论。当人们研究一个国家的社会变迁、社会结构、社会文化或者进行国家之间、种族之间、文化之间的比较研究时都会涉及宏观理论。宏观理论能够提供对社会的总体性解释,但是难以和经验研究直接勾连起来,因此宏观理论很多是属于形式(formal)理论,即“提出一个由一些概念和陈述组成的图式,能够说明社会或整体上的人际互动”,具有范式化的特征,从而为社会研究提供基础性说明或方法论导向(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 4) 。

中观理论尝试把宏观理论和经验现象结合起来,即在宏观理论的范式下,运用相对抽象的、能够和经验现象结合起来的理论对特定领域的社会现象或社会活动进行研究。比较接近中观理论的是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K.Merton)提出的中层理论(theories of middle range ) ,他认为宏大社会理论建立的条件还不成熟,主张以中层理论作为战术目标的具体形式[6],解释社会现象的有限部分,通过对有限现象的理论描述和经验实证,最终会形成更加复杂的理论。按照中层理论研究方法,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和命题应该更加紧密地组织起来,理论要关注经验研究,要对理论的概念和命题进行澄清、阐述和表达(罗伯特·K.默顿,2006:第2章)。中层理论被认为在理论框架与经验研究之间、认识意义和实践意义之间架起了桥梁。在默顿那里,典型的中层理论是角色冲突、参照群体、社会调适、行动规范、越轨行为、社会控制等。比较接近中观理论的还有实质理论(substantive theory ) ,它不追求说明一切,只是想说明比较具体、特定但又比较复杂的事件,或者社会过程的特殊类型,例如工业社会或后工业社会理论及现代社会中的工人异化、政治支配、阶级关系、集体行动、宗教信仰、女权主义以及各种亚文化现象等(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 4) 。与中观理论有关的还有社区研究、社会运动、组织理论等,因而它所关注的是“中型社会”,如群体、社区、组织等。

微观理论关注的是个人和小群体的社会生活议题,主要研究较短时间和较小空间内的少数人行为或心理,例如社会互动、人的社会化、小群体结构等,其中包括大量的生活小事,如约会、师生关系、角色扮演等(艾尔·巴比,2000a: 58) 。微观理论非常关注具体的经验关系,往往从经验现象中概括出一些命题或假设,例如,教育程度越高,希望生育的子女数就越少;家庭收入越高,用于子女教育的费用也越多;气候的变化与人们的工作情绪有关;小团体之间争吵次数的增加会促进小团体内部成员谈话次数的增加;人的长相和亲和力之间的关系等。这些对经验现象之间关系的假定非常直观,也很容易为实证研究所证明或证伪,但是这些对经验现象之间关系的假定如果不能和比较抽象的理论概念勾连起来,最多是一种经验描述,很难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对理论建构的意义不大。

从逻辑上说,从宏观理论到中观理论再到微观理论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理论链”,也就是说,理想的社会学经验研究,应该与抽象程度不同的三种层次的理论相耦合,但正如默顿认识的那样,社会学还是一门年轻的学科,还很难奢望发展出一些统一的理论,建立宏大理论体系必需的理论和经验基础还没有完成(罗伯特·K.默顿,2006:第2章)。现在,尽管离默顿时代已经有五十多年了,但是,社会学在某种意义上还是处于经验积累时期,或者说还处于“描述性研究”阶段。甚至可以认为建构宏大的、统一的、具有高度解释力的、普适性的社会学理论只能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奢望”,因为社会现象要比自然现象复杂得多。相对于西方社会学,中国的社会学可能还处于“童年”,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所积累的“中国经验”,却对中国社会学乃至世界社会学提出了挑战。不能以现有社会理论解释的“中国经验”只能使中国社会学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还只是一门“走向实践的社会学”,如果不能搞清楚“中国经验”“是什么”,就不可能建立中国的社会学理论。这一过程并不排斥某种理论尝试,但是它的基础仍然是要搞清楚“中国经验”“是什么”。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社会学还处于描述性研究阶段。

对于社会研究来说,目前所能达到的理论高度是中观理论,许多研究都在尝试把中观理论和微观理论结合起来,形成从理论概念到研究假设再到测量指标的过程,把理论假设和经验假设(工作假设)结合起来;或者从经验事实中尝试概括出比较抽象的理论。宏观理论对于实证性研究来说无论是量化的还是质性的,还只是一种方法论或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