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概念和概念化
所谓概念是“在头脑里所形成的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是建立在对具体事物抽象基础上的对某类事物一致性的认识。但是,概念的一致性认识是以讨论为基础的,尤其是在学术研究中很多学者都有可能在对基本概念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因此,由对概念认识的分歧,经过讨论最后达成一致以及对概念的具体界定,就是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的过程,也可以说概念化是描述一个术语具体含义或演绎的过程。
例如,“失范”是社会学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最早提出失范概念的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他在《自杀论》研究中把失范界定为由于社会动荡和剧烈变迁带来的不确定感而导致的迷惘、焦虑、甚至自我毁灭。以后很多社会学家应用并扩展了失范这一概念。默顿(Robert Merton)认为失范产生于社会所认同的目标和手段之间的脱节;默顿之后20年,鲍威尔(Elwin Powell)对失范作出了概念化定义:当发觉自己行为的结果相互矛盾、无法运用、无足轻重的时候,失范便产生了。因为失去了方向,空虚与冷漠便伴随而来,因此,失范可以被简单地理解为“空虚”(艾尔·巴比,2000a: 161-162) 。从社会研究的角度看,概念化是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对社会生活的观察而得出的比较严谨、比较具体的认识。从对失范概念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概念化以后的失范更为具体、更可以让人把握,因此概念化的过程是概念内涵不断明晰和具体的过程。
在社会学研究中,可以发现很多这样的例子,在概念化后,概念变为一个比较具体的可用于分析的工具。例如,根据特纳的阐述,美国社会学家布劳(Peter M.Blau)在他著名的交换理论中隐含着“理性、互惠、公正、边际效用和不均衡”五大原则,每个交换原则都进行了概念化,例如,理性原则就是:人们在从事某种行动时,越是期望从对方那里得到更多的报酬,就越有可能从事这种活动(乔纳森·特纳,2001a: 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