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

一、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

对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diabetic retinopathy,DR)进行激光治疗的目的是延缓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展,保护视功能,减少增殖性DR的并发症如虹膜红变,玻璃体出血及牵拉性视网膜脱离。根据病变的性质和程度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激光治疗方法。

1.局灶性光凝(focal photocoagulation) 在非增殖性DR中,有多量微血管瘤,并引起视网膜及黄斑水肿者,应做局灶性光凝微血管瘤及其他局灶性渗漏。采用绿或黄色激光,曝光时间0.15s或更少,当治疗距黄斑中心500μm外时推荐用0.05s;光斑直径选用75~100μm,当治疗距黄斑中心500μm以内时,光斑直径选用50~75μm;治疗时以微血管瘤变白或变暗为宜。

对于距黄斑中心500~3 000μm范围内的所有微血管瘤必须给予治疗,因为这些可引起有临床意义的黄斑水肿。如果随访黄斑水肿持续存在并且视力<0.5,中心凹周围毛细血管网良好,必须考虑对距黄斑中心300μm的微血管瘤做局灶性治疗。

一般经治疗后微血管瘤于2周内萎缩。由于消灭了渗漏源,视网膜水肿很快消退,视力亦可于短期内有较明显的提高。

2.局部融合光凝(confluent local photocoagulation) 对于周边部少量扁平的新生血管,可直接对新生血管做局部融合性光凝,并对局限性毛细血管无灌注区作扇形散射光凝。使用200~1 000μm的光凝斑,0.1~0.5s,中度灰白色反应,用光凝斑盖住整个新生血管,并超过其边界500μm。

对于视盘新生血管或邻近视盘的新生血管或是突起的周边视网膜新生血管皆不能直接光凝,否则会引起视神经损伤、继发性视网膜下、脉络膜视网膜或脉络膜玻璃体新生血管形成及视网膜、玻璃体出血。

直接光凝新生血管有时可导致出血,可立即用接触镜轻压眼球止血,并可用低功率、长曝光时间的绿激光凝固出血点。

3.全视网膜光凝(panretinal photocoagulation,PRP) PRP的适应证是增殖性DR,它是治疗DR最常用的方法。光凝的目的是破坏视网膜的缺血缺氧区,对视网膜色素上皮和视网膜视杆、视锥细胞进行治疗,以改变细胞外调节因子,改善视网膜内层的氧合作用,减少刺激新生血管生长因子的产生,控制眼内新生血管形成,并促使视网膜新生血管消退。

PRP治疗的前界为赤道部或超出赤道部,后界呈卵圆形,距视盘缘500μm,距黄斑中心上方、颞侧及下方各3 000μm,要避开后极部。光凝斑之间相隔一个光斑间隙。所有治疗眼后节的波长,对消退增殖性病变同样有效,光斑直径设置为200~500μm,后极部宜用小光斑,赤道部宜用大光斑,曝光时间0.2s,逐步增加激光功率,直至产生灰白色光凝斑。

PRP一般先治疗下方视网膜,因为一旦发生玻璃体出血,血就要往下沉,使光凝发生困难。

PRP必须分几次做,3~6周,光凝斑为1 500~2 000个。分多次做全视网膜光凝可减少黄斑水肿、渗出性视网膜脱离、脉络膜脱离及闭角型青光眼的危险。治疗时必须避免在视网膜出血、主要的视网膜血管或脉络膜视网膜瘢痕上光凝。直接光凝视网膜出血,可造成不必要的视网膜内层损伤。光凝点置于血管上,可能引起血管闭塞或破裂,光凝斑置于色素性脉络膜视网膜瘢痕上可产生过强的烧灼而引起视野丧失。

对于毛细血管广泛渗漏,以视网膜水肿为主要表现者,可采用轻度的全视网膜光凝(mild PRP)。该方法光凝斑大小、曝光时间、激光功率以及光凝斑分布范围与PRP相同,但各光斑间距离较大,共600~800个光凝斑,分1或2次完成。

对于严重缺血的视网膜病变,可考虑进行超全视网膜光凝(extra-panretinal photocoagulation,E-PRP),光凝治疗的范围向前越过赤道达到远周边部,向后可与黄斑的格子状光凝区相连,并且光斑的分布也更加密集。

4.格子状光凝(grid photocoagulation) 凡是视网膜黄斑水肿增厚,但位于黄斑中心一个视盘直径范围内称黄斑水肿,根据黄斑水肿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弥漫性水肿和局灶性水肿。美国早期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研究组(early treatment diabetic retinopathy study,ETDRS)对有临床意义的黄斑水肿进行了定义:①视网膜增厚在距离黄斑中心500μm处或<500μm处;②硬性渗出位于距离黄斑中心500μm处或<500μm处,但伴有邻近视网膜增厚;③视网膜增厚至少有1DD范围,其任何部位皆距黄斑中心1DD范围内。

当黄斑区视网膜出现水肿,中心视力必然受到影响,为了挽救患眼视力,应立即进行激光治疗。治疗方法是对中心凹外500~3000μm的视网膜进行格子状光凝。光凝采用绿光、黄光、红光或近红外光;曝光时间0.1s;光斑直径100~200μm;光斑强度为肉眼刚能分辨的最淡反应。相邻光斑之间间隔一个光斑的距离。光凝必须保持距乳头边缘>500μm的距离。如果距黄斑中心>500μm,可以允许在乳头黄斑束内治疗,在格子状光凝区域内有局灶性渗漏者同时进行局灶性治疗。激光治疗后3~4个月必须进行检查,如果还存在有临床意义黄斑水肿,则要考虑补充光凝。

格子状光凝的机制,可能包括:①光感受器破坏使内层视网膜的含氧量增加,致使血管收缩,视网膜血流减少并减少血管渗漏;②视网膜色素上皮损伤引起视网膜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皮增殖,这可能有助于修复内层血-视网膜屏障;③无功能的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通过光凝清创,可能促进增强外层的血-视网膜屏障,选择性的热损伤视网膜色素上皮,可以增强外层血-视网膜屏障,有利于液体从视网膜流向脉络膜。

对于增殖期或增殖前期视网膜病变伴有临床意义黄斑水肿者应先做光凝治疗黄斑水肿,待水肿消退后再做散射光凝或PRP。反之,则黄斑水肿非但不会消退,反而可加剧,致视力暂时性或永久性损害。如果增殖性视网膜病变严重,则应抓紧时间做PRP,这时可采取ETDRS的方案,局灶性或格子状治疗黄斑水肿,同时联合PRP,第一次光散射光凝鼻下象限,以后治疗颞下象限等,以免发生玻璃体出血沉积在下方或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