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的要求
2025年09月26日
(一)图书出版的要求
2018年12月底,中宣部印发《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突出对出版单位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的评价考核,明确要求社会效益指标在绩效考核中占50%以上权重。《办法》明确,在评价考核中“图书质量”占了一半权重,其中“内容质量”占42分、“编校印装质量”占8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提出,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不合格。《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要求,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相较于杂志的万分之二、报纸的万分之三,图书的质量要求最高,也最严。
为此,图书出版必须执行国家对出版的各项要求,特别是有关内容质量的要求。作为图书编辑,应该付出多于他人许多的“脑力”,不仅仅是让“内容质量”达标,更要尽力做好相关工作,这是图书出版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