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亲属关系计算法

三、我国的亲属关系计算法

(一)我国古代的丧服制计算法

丧服,是为哀悼死去的亲属而穿的服装,用本色的粗布或麻布做成。我国古代采用丧服的不同等级差别来区分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根据样式和制作材料质量的精粗,将丧服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用粗布做的丧服是重服,用细布做的丧服是轻服。重服表示亲属关系亲近,丧期长;轻服表示亲属关系疏远,丧期短。一等丧服斩衰最重,二等丧服齐衰次之,依次推算。

第一等斩衰,服期3年。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缝衣服下边。儿子及未嫁女儿为父母,妻为夫和公婆,嫡孙为祖父母,服斩衰3年。

第二等齐衰,服期长短不等。丧服用稍粗的生麻布做成,缝衣服下边。根据所服对象,服期有杖期(1年之服,须持丧杖。杖,俗称哭丧棒,期,即1年)、不杖期(1年之服,不持丧杖)、5个月、3个月之别。夫(父母不在时)为妻、子为已与父离婚的母亲等,服齐衰杖期。孙为祖父母、出嫁女为父母、夫(父母在时)为妻,服齐衰不杖期。孙子、孙女(未出嫁)为曾祖父母服齐衰5个月。玄孙、玄孙女(未出嫁)为高祖父母服齐衰3个月。

第三等大功,服期9个月。丧服用粗熟布做成。妻为夫的祖父母,父母为子女,公婆为儿媳等,均服大功9个月。

第四等小功,服期5个月。丧服用稍粗熟布做成。己身为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妻为夫的伯叔父母,服小功5个月。

第五等缌麻,服期3个月。丧服用细熟布做成。夫为妻的父母,妻为夫的曾祖、高祖父母,服缌麻3个月。(https://www.daowen.com)

从上述丧服制的具体内容可看出,丧服制维护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等级制度,重视宗亲,而表现为男女极不平等。例如,妻为亡夫要服一等斩衰3年,而夫为亡妻只服二等齐衰;妻为夫的父母服一等斩衰,而夫为妻的父母只服五等缌麻。未出嫁的女儿为父母死亡服一等斩衰,而出嫁后的女儿只能服二等齐衰。同样的血缘关系,丧服则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因此,丧服制不能准确、客观地反映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程度,已被废除。

(二)我国婚姻法的亲属计算法

我国《婚姻法》没有采用亲属计算法,而是采用简便的代数来表示血亲关系。

1.直系血亲的计算方法。直系血亲是从自己算起为一代,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至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为四代;至高祖父母、高外祖父母为五代。往下数也是如此,自己至子女为二代;至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三代。以此类推。

2.旁系血亲的计算法。首先找到自己与所要计算的旁系血亲的血缘同源人,然后从两边分别往上数至血缘同源人。如果两边代数相同,取同数;如果两边代数不同,则取多者一方的数字。计算时应注意:代数包括自己或所要计算的旁系血亲。例如,自己与兄弟姐妹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与堂兄弟姐妹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与伯叔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6]

我国以代来计算简便易行,但精确性不够。例如,自己与伯叔姑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与他们的子女(堂、表兄弟姐妹)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表面上代数相同,但实际上血缘关系却有远近之别,代数计算法没有准确地反映出来。在计算旁系血亲方面,我国的代数计算法与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有着同样的缺陷,没有罗马亲等法计算得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