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救助的主体
婚姻家庭权益受到侵犯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负有实施救助责任的有关组织和部门予以救助。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有关组织和部门实施救助,都应由受害人提出请求。也就是说当事人不申请,救助机关一般不主动采取救助措施介入。法律没有赋予救助机关主动介入家庭纠纷和冲突的权力,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当然这只是针对未构成犯罪以及当事人告诉才处理的家庭成员间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则受害人即使没有提出请求,公安机关也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则应当依法提起公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