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的内容
2026年02月14日
二、男女平等的内容
男女平等的原则,贯穿在《婚姻法》的各章各条之中,其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两方面:
1.在婚姻方面权利平等。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在结婚、离婚问题上,权利是完全平等的。例如,男女享有同等的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登记结婚后,根据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等。(https://www.daowen.com)
2.在家庭关系上地位平等。在夫妻关系方面,男女结婚后,人格独立,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义务。例如,姓名权、人身自由权、住所权、共同财产所有权、遗产继承权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互相扶养的义务等。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无论是父和母,子和女,其权利义务都是相互的,地位是平等的。父或母都有抚养教育子或女的义务,同时又有受子或女赡养扶助的权利;子或女都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同时又有受父或母抚养教育的权利;父或母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子或女也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在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方面,祖父母和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法律地位也都是平等的。
总之,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义务,均不因性别、父系和母系亲属、男系和女系亲属的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