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题】

【思考题】

1.离婚的立法主义是如何发展的?

2.我国行政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3.诉讼离婚与行政离婚有何区别?

4.诉讼外的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吗?

5.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方法是什么?

6.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有何关系?

7.2001年《婚姻法》对军婚的保护有何变化?

8.为什么要在特定时期对男方离婚的诉权予以限制?

9.离婚的几种基本类型是什么?

【注释】

[1]《摩奴法典》第5卷第148条。(https://www.daowen.com)

[2]《摩奴法典》第9卷第81条。

[3]《法国民法典》原第266、267条。

[4]陈小君主编:《海峡两岸亲属法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3页。

[5]杨大文主编:《亲属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11~213页。

[6]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4页。

[7]夏吟兰:《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8~79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84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5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