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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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士制度

中国选士制度先后经历了先秦时期的世官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及其以后的科举制四种形式。

“世官制”就是指世代为官,官吏都具有世袭官职的特权。世官制是先秦时期在选官用人方面所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世官”,顾名思义,即贵族世代为官的制度。就其所任而言,世官并不等于世职,并不局限于某家族世代担任某一固定官职,就其主体而言,世族是世官的基础,只要一个世家大族不倒,其成员就随时有可能出任重要官职。

“察举制”作为一种人才选拔制度确立于西汉,又称“乡举里选制”。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也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https://www.daowen.com)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曹魏之争。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大、小中正产生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在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籍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此项制度使得当时的官吏选拔有了一套客观标准,此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群众舆论和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一时间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为魏晋实现全国的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科举制”的全称是“科举考试制度”。它是中国古代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种选士制度。隋炀帝大业二年设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创立。直至1905年宣布废止科举制,其间历时整整1300年之久。科举制度的出现,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个进步,它可以为封建统治者选拔一些懂得诗书、“时务”的人才。可是,由于科举考试的内容多为儒家经典,科举考试的方法又大多要求死记硬背,因而科举考试也起了束缚学生头脑的反作用,影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

★讨论:各个选士制度的弊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