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内容提要

本章内容提要

1.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所教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

2.课程的类型: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

3.课程论是根据对学科系统、个性心理特征、社会需要的不同认识和价值取向而建立起来的关于课程编定的理论和方法体系。课程理论流派有学生中心课程理论、学科中心课程理论、社会中心课程理论等。

4.课程目标是指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和意图。它规定了某一教育阶段的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以后,在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期望实现的程度。它是确定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基础,是整个课程编制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准则。

5.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不同层次与类型学校的培养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方面做出全面安排。课程计划体现了国家对学校的统一要求,是办学的基本纲领和重要依据。

6.课程标准是各学科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它从整体上规定某门课程的性质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规范性确定学科教学目标、内容范围、顺序,是教师教学工作的指南,是编写教科书和测评教学质量的依据,也是开发课程的重要步骤。

7.教材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系统阐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它是知识授受活动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教科书是教材的主体,是学生获取系统知识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8.课程设计是有目的、有计划地产生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及教科书等的系统化活动。课程设计的实质是人们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按照一定的课程理念,以特定的方式组织安排课程中的各种要素,从而形成特殊课程结构的过程。

9.课程实施是指把课程计划付诸实践的过程,它是达到预期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

10.课程评价是以一定的方法、途径对课程的目标、实施和结果等有关问题的价值和特点做出判断的过程。它包括对课程本身的评价和对学生学业的评价。

11.新一轮课程改革是指1999年正式启动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简称“新课改”。2001年,教育部正式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总体框架。课程是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https://www.daowen.com)

12.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六个转变)包括: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13.新课程结构的主要内容: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作为必修课程;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1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以学生发展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培养个性相结合;稳定并加强基础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和人文教育,加强课程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融合;加强课程综合化;课程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加强课程个性化和多样化;课程法制化。

15.新课程的教育理念:新课程倡导的教学观;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观;新课程倡导的教师观;新型师生关系观;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

【学习评价】

1.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2.三维课程目标包括什么?简述三者之间的关系。

3.教科书编写应遵循哪些原则?

4.简述课程改革发展的新趋势。

5.简述新课程改革的六项具体目标。

6.新课程结构的主要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