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计划

一、课程计划

(一)课程计划的概念

课程计划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了教学科目的设置(课程设置)、学科顺序(课程开设顺序)、课时分配(教学时数)、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其中,开设哪些科目(课程设置)是课程计划的中心和首要问题。

课程计划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做出全面安排,是学校领导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依据,不经上级批准一般不能任意变动。

(二)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计划的特征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它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的特点。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则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的特点。

1.强制性(https://www.daowen.com)

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不是普通的课程计划,它是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具体保障,其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就是说,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计划,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因此,它具有强制性。

2.普遍性

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适用范围要比普通的课程计划宽得多,它规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是针对全国绝大多数学校、绝大部分地区和绝大多数学生的,既不过高也不过低,坚持“下要保底,上不封顶”的原则。

3.基础性

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作用在于充分保证为学生的各项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课程门类要齐全,不能重此轻彼,各门课程的课时比重要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