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的概念及性质

一、德育的概念及性质

(一)德育的概念

在我国古代,“德”和“育”很少合成一个词来使用。古代教育典籍《大学》中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明明德”“亲民”“至善”实质上就是古代德育的内容。《周礼》中说“在心为德,在身为行”,朱熹解释为“得之于心,故谓之德”。东汉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上说:“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育,养子使作善也。”由此可见,我国古代还没有使用“德育”这个概念,往往以“德”或“育”来代替德育。

到了近代,一些教育家曾用“道德教育”和“训育”等概念表示德育。如1912年,教育家蔡元培在他提出的教育方针中就曾使用“道德教育”来指德育。他提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方针,这里所说的道德教育即德育。

“德育”一词,最早出现在1902年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中。“外国学堂于知育之外,尤重德育”。1906年,王国维在《论教育之宗旨》一书中正式使用“德育”这一术语,他说:“德育是指道德教育。”

现代德育作为现代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以现代社会为依托的,因此,现代德育一方面受现代社会诸多要素发展程度的制约,另一方面要服务于现代社会。也就是说,现代德育是教育者根据现代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施加一定的现代社会的政治、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影响,并通过其品德内部矛盾运动,以使其养成与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及现代法制等现代社会相契合及所期望的品德的教育活动,是现代政治教育、现代思想教育、现代道德教育的总称。

我们认为,德育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德育泛指所有有目的、有计划地对社会成员在政治、思想与道德等方面施加影响的活动,包括社会德育、社区德育、学校德育和家庭德育等方面。狭义的德育则专指学校德育,即指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和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与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等方面的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积极的认识、体验与践行,以使其形成一定社会与阶级所需要的品德的教育活动,即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活动。

(二)德育的性质

德育的性质是由特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德育概念是个历史的范畴,它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逐步发展、完善起来。在阶级社会中,由于阶级利益的差异与对立,学校德育也烙上了阶级的“印记”,成为统治阶级培养所需人才和劳动者的途径。现阶段我国的学校德育必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要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品德,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https://www.daowen.com)

1.德育具有社会性

德育具有社会性,是各个社会共有的教育现象,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2.德育具有历史性

德育具有历史性,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

3.德育具有阶级性和民族性

在阶级和民族存在的社会里,德育具有阶级性和民族性。

4.德育具有继承性

德育具有继承性,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其原理、原则、内容和方法等存在一定的共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