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疏义】
本条主要是围绕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强调了对建设用地总量进行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根据社会、经济、政策以及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进行编制。其编制程序与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程序相同。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年末,要实现全国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的目标。故而,自然资源部必须从总量管控、盘活存量、市场化配置、土地使用标准、用地监管、技术创新和基础支撑七个方面,进行任务的落实以到达预期目标。
1.严格建设用地总量管控
落实城市开发边界,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通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倒逼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提升。
2.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加快闲置土地的处置,积极推动划拨土地盘活利用和城市土地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城镇低效地再开发。
3.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
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推进工业用地采取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完善土地价租税费体系,发挥价格机制在节约集约用地中的调节作用。
4.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https://www.daowen.com)
进一步落实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断完善土地使用标准体系,发挥标准控制在节约用地中的约束作用。
5.强化土地供后监管
通过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积极推进闲置土地空间信息化管理、加强重点地块开发建设情况跟踪等方式,加强对建设用地进行全程监管。
6.加大土地管理中的创新引领
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中,重点推广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土地复合利用、各类行业和产业的节地技术和模式,深化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等。
7.夯实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
通过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强度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