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疏义】

【条文疏义】

(一)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的有关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背景下,有一些新建工业或基础设施项目选址在市区或城区外,即农村集体土地的现状,涉及需要永久征收农地问题,而这些农地多为农民的承包地。农民的承包地,担负着维持农民日常生计和长远社会保障的功能。被征地农民能否得到妥善安置,关系到他们的可持续生计,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仍将保持较快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速度,仍将有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还将长期存在。被征地农民究竟如何安置,才能使他们搭上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快车,这是有待于我们破解的一个理论与实践难题。(https://www.daowen.com)

(二)建立征地后农民的生活和养老保障体系

为解决农民征地后的后顾之忧,让农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安置因征用土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支持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可以由政府直接组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资金上的帮助,也可以是采取税收上的优惠,总之要使农民能通过从事开发经营和兴办企业等方式尽快得到安置。

关于安置被征地单位农民的方式,目前主要是通过开发经营和兴办乡镇企业,对一些特殊的人员还可以采用自谋职业或建立社会保险等办法,而对一般的农业人口,应当采取兴办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通过发展生产,使被征地单位的农民达到或超过征用前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