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配合土地管理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是法定义务
——王某林等违规养虾阻碍检查案[4]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林在台州市午江区海门街道东丰村二条路东侧一块集体农用地上挖水塘欲放养龙虾,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午江分局遂对原告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2016年6月7日送达原告。2016年6月8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午江分局与午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欲将上述土地恢复原状,原告王某林与王某方等人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导致部分执法人员受轻微伤。
被告台州市公安局午江分局6月8日接到报案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传唤并展开调查。2016年6月9日,被告作出行政处罚事前告知,在原告表示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后,于当日作出台行罚决字(2016)××号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王某林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原告不服,于2016年10月11日向台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台州市公安局以原告复议申请超过60日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原告就行政处罚行为向该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原告应当自2016年6月9日起6个月内对被告的处罚行为提起诉讼,但扣除原告行政拘留期间,原告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
根据《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之规定,本案国土部门对原告在农用地上挖水塘的行为予以监督制止属于依法执行职务行为。
原告当庭对其挖水塘欲放养龙虾及阻碍执法的行为予以否认,但结合其行政程序中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与王某方、王某林及其他多人笔录、照片等证据相互印证,被告认定原告王某林等人阻碍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午江分局工作人员执行正常的职务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
案件评述
本条中的单位和个人都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只要违反了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就必须接受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督察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应当加强对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配合开展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推进落实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助力安全国土、绿色国土建设。(https://www.daowen.com)
1.督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推动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督导创新完善土地利用制度,推进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助推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促进提升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助力高效国土建设。
2.督察触碰法律底线和侵害群众权益的典型问题
加大土地违法重点地区督察力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用地审批、征地补偿安置、以地融资等重点事项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联动,督促纠正整改突出问题,打击重大典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用地管地秩序和群众合法土地权益,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助力法治国土、和谐国土建设。
3.督察推动土地资源重大政策和关键领域改革的落实
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土地资源政策执行情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督察、调研督导。重点督导扶贫用地保障政策、增减挂钩政策、匡扶扶贫用地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特殊政策、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政策、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发政策的落地情况,促进土地资源中心工作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地方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有序有效实施三项核心督察工作
1.突出重点做好例行督察
结合督察区域实际信息化技术水平,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省域督察方式,将省域研判、驻点督察、实地抽查相结合,重点监督检查地方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执法职责履行的总体情况,揭示普遍性问题。聚焦地方在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落实、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土地出让、土地执法、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土地登记抵押融资方面的问题,结合历年掌握的情况和工作实际,选择重点地区驻点督察,选取其他地区开展抽查核查,发现重大典型问题。
对地方落实例行督察意见情况开展“回头看”。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提出督察意见,强化分类整改、区别对待,突出对重大典型问题的整改。落实省级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整改解决问题,促进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工作统筹,做好与专项督察、日常督察的协同配合。严格督察整改标准,加强问题台账管理,强化督察成果应用。
2.统筹开展专项督察
统一组织、统筹实施,提升专项督察整体成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督察督导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土地资源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是推动地方政府完善制度、落实政策,及时督促整改问题,避免政策执行不落地、落实不平衡或者变形走样,推动中央政策落地生根。配合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督察,重点是掌握动态、上传下达、指导推动,促进改革如期取得实效。针对督察区域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开展区域性专项督察,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3.规范提升日常督察
进一步规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工作程序,加强省级政府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新增产能用地审批、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和未批先占情况。完善重大土地问题预警和主动应对机制,加强对领导批办、部门转办、信访反映、媒体披露等问题线索核查,深入应用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并严格督促整改纠正。强化分析通报,发挥日常督察在督察形势研判和成效评估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日常督察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检查,提升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