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对于那至高的本性而言,它是公正的和它就是公正是同一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类似地能够指称它的其...
提要:至高的本性仅仅通过它自身而不通过他物是其所是,然而,它也是通过公正而是公正的。因此,至高的本性自身就是公正本身;说它是通过公正而是公正的,应理解为它是通过它自身而是公正的。此外,如果有人问那至高的本性是什么,最真的回答就是:它就是公正。因此,我们不应当说那至高的本性之所以拥有公正,是因为公正存在着;当我们说它就是存在着的公正的时候,我们说的,不是它具有什么样的性质,而是它是什么(它的所是)。所以,当我们说它是公正的,我们说的不是它的性质,而是它的所是。说它是公正的与说它自身就是公正本身是同一回事。对于上帝类似的其他陈述也当如此理解。因此,那至高的本性就是至高的本质、至高的生命、至高的理性、至高的公正,等等,这等于说:它是至高地存在着、至高地活着、至高地理性着、至高地公正着,等等。
然而,或许当我们说这个至高的本性是公正的,是大的,或者是类似的其他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说出它的所是(quid sit),而是说出了它的性质或量度(qualis,vel quanta sit)。诚然这些语词中任何一个称谓,要么关乎性质,要么关乎量度,因为,一切公正的东西都是通过公正而是公正的。其他类似的称谓也同样如此,所以,那至高本性本身也只能通过公正而是公正的。[1]似乎正是由于对那性质的分有,即对公正的分有,那至善的实体才被说成是公正。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那至高的实体之所以是公正的,是通过他物,而不是通过它自身。
然而,这同前面已经显明的真理相矛盾,即它之所以是善的,是大的,甚至它之所以是它所是的,完全是通过它自身,而不是通过别的什么东西。所以,如果那至高的实体之所以是公正的,一方面只能通过公正,另一方面又只能通过它自身,那么,那至高的本性自身就是公正本身。难道还有比这更明显、更必然的结论吗?[2]说它通过公正而公正,也就等于说它通过自身而公正;说它通过自身而公正,也就是说它通过公正而公正。因此,如果有人问,正在被讨论的那至高本性自身是什么,答案就是:它就是公正。难道有比这回答更真的回答吗?
因此,接下来必须弄清楚的是,我们说那自身就是公正本身的至高本性是公正的,对此应当如何理解。由于一个人不可能就是公正本身,但他能够拥有公正,因此,一个公正的人也不能被理解为就是公正本身(existens iustitia)[3],只能被理解为正拥有着公正。同样,由于那至高的本性不应当被说成是拥有公正,而应当说它就是公正(existit iustitia)[4],因此,当我们说那至高的本性是公正的,理当被理解为它就是公正,而不是它正拥有着公正。所以,如果我们说它就是公正,我们说的不是它的性质(qualis est)[5],而是它的所是(quid est)[6];必然的结论就是,当我们说它是公正的,我们所说的也不是它的性质,而是在说它的所是。此外,对于那至高的本质而言,由于说它是公正的,和说它就是公正是同一回事;说它就是公正也就是说它是公正的。因此,无论是说它是公正的,还是说它就是公正,这两者没有任何的不同。所以,当一个人问那至高的本性是什么(的所是)的时候,回答它是“公正的”与回答它就是“公正”这两者同样恰当。
理性必定会发现,对于其他所有的我们类似地称谓那至高本性的语词,我们在“公正”例子中所发现的一切,都同样适用于它们。它们当中的任何对于至高本性的陈述,都不是关于性质和量度的,而是关于它的所是的。
然而,显然任何善的东西都属于那至高的本性,并且它是最高的。[7]因此,它是至高的本质(summa essentia)、至高的生命(summa vita)、至高的理性(summa ratio)、至高的救助(summa salus)、至高的公正(summa iustitia)、至高的智慧(summa sapientia)、至高的真理(summa veritas)、至高的仁善(summa bonitas)、至大(summa magnitudo)、至美(summa pulchritudo)、至高的不朽(summa immortalitas)、至高的无暇(summa incorruptibilitas)[8]、至高的不变动(summa immutabilitas)、至高的福乐(summa beatitudo)、至高的永恒(summa aeternitas)、至高的权能(summa potestas)、至高的统一(summa unitas)等。这一切的陈述也就是等于说它是至高的存在者(summe ens)、至高的活着者(summe vivens),等等。
[1]原文是:Quare ipsa summa natura non est iusta,nisi per iustitiam也可以直译为:因此,那至高本性本身不是公正的,除非它通过那公正。
[2]原文是:Si igitur non est iusta,nisi per iustitiam,nec iusta esse potest nisi per se:quid magis conspicuum,quid magis necessarium,quam quod eadem natura est ipsa iustitia.也可以直译为:所以,如果它不可能是公正的,除非通过公正;它也不可能是公正的,除非通过它自身;那么,还有什么会比那本性就是公正本身更清楚、更必然的结论呢?
[3]existens iustitia,直译当为:作为公正而存在着。
[4]existit iustitia,直译当为:它作为公正而存在着。
[5]qualis est,本义为“是怎样的”。
[6]quid est,本义为“是什么”。
[7]原文是:Sed palam est quia quodlibet bonum summa natura sit,summe illud est.直译当为:显然,那至高的本性是任何的善,是任何善中的最。
[8]summa incorruptibilitas,也可以译为:至高的不败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