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当人犯罪时,他从上帝那里攫取了什么;那是他无法偿还的

第23章 当人犯罪时,他从上帝那里攫取了什么;那是他无法偿还的

安瑟伦:当人让他自己屈从于魔鬼以后,他从上帝那里攫取了什么?

博索:请你像开始那样继续讲下去,因为,对于你所指出的那些邪恶,我不知道我还能为之增补些什么。

安瑟伦:人从上帝那里攫取的,岂不正是上帝已经决意在人性(de humana natura)中塑造的那种东西?

博索:此乃无法否认的。

安瑟伦:请注意那严正的公义(districtam iustitiam),并根据它来作判断,人所偿还上帝的是否与他的罪相称(ad aequalitatem peccati),取决于人是否通过战胜魔鬼,将那因为他容许自己屈从于魔鬼而从上帝那里所攫取的东西归还给上帝。正如魔鬼通过制服人,攫取了那本属上帝的东西,使得上帝蒙受损失;同样,通过人制服魔鬼,魔鬼将受到剥夺,上帝重新获得那本属于他的东西。

博索:凡能设想的,没有什么比这更严正和公义的了。

安瑟伦:你认为那至高的公义(summam iustitiam)能够破坏这一公义吗?(https://www.daowen.com)

博索:我不敢这样想。

安瑟伦:因此,人绝不应该,也不可能从上帝那里获取上帝曾决意给予他的,除非他将从上帝那里攫取的一切全都归还给上帝。这样一来,上帝因人而丧失的东西,也因人而恢复。然而,这只有一种办法可以实现,那就是:因对于魔鬼的屈从,整个人性都已经腐化,且为罪所玷污,因此,上帝将不会拣选他们当中的任何人来重建那天上之国(illam civitatem caelestem);同样,凭借人对魔鬼的胜利,有多少数目——人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补充这个数目——需要补足,也就有多少人从罪中被正当地拣选出来。但是,作为有罪者的人(peccator homo)绝不可能完成这件事,因为罪人绝不能为罪人申辩。

博索:没有什么比这公义的了,也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可能的了。但是,从这一切中,就人被造所应享的福乐而言,似乎上帝的仁慈(misericordia dei)和人的希望(spes hominis)都落空了。

安瑟伦:但请你再等一等。

博索:你还有更多的话要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