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前面所显明的那些真理,有些如何也能够用另外的方式给予理解
提要:子能够被称为父的理性、智慧、知识和概念,因为他理解、知道、认识父的本质。他也能够被称为父的真理,因为他不是父的实体的某种不完满的模仿,而是父的实体的完整真理和本质本身,他的所是就是父的所是。
然而,在前面已经显明和理解了的那些真理中,似乎其中有些也能够容许有其他的理解,并且同前面的解释并不矛盾。显然子是“真言”(verum verbum),即他完满理解和认识了父的整个实体,是父的整个实体的完满知识和完满智慧,也就是说,子理解、认识、知道和洞悉了父的本质。因此,既然子理解(intelligit)、洞悉(sapit)、知道(scit)和认识(novit)父,如果在此意义上他被称为是父的理性(intelligentia)[1]、父的智慧(sapientia)、父的知识(scientia)、父的概念或父的观念(cognitio sive notitia),那并没有背离真理。最恰当地是称子为父的真理,不仅因为子的真理和父的真理是同一的,我们在前面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且因为我们在子身上发现的绝不是父的实体的任何不完满的模仿,而是父的实体的整个真理,因为子的所是就是父的所是。(https://www.daowen.com)
[1]intelligentia与intellectus是同源词,都由动词intellego派生而来。严格说来,将intelligentia翻译为理性并不十分恰当,因为这没有将它与另外一个词ratio区分开。按中世纪哲学家关于人的认识能力的区分,由低到高依次为:sensus、imaginatio、ratio、intellectus、intelligentia通常所说的人是理性的动物(rational animal),这里的理性指的是ratio,即基于因果关系的一种推理(reor)能力。如果我们以这个词为基准,那上面的五个词可以依次翻译为:感觉、想象、理性、悟性、智性。托马斯·阿奎那说,波埃修(Boethius)认为,ratio与intellectus之间的差异,犹如时间性与永恒性之间的差异(quod intellectus comparatur ad rationem sicut aeternitas ad tempus.—Thomas Aquinas,Summa theologiae,Iaq.79 a.8 ar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