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对两者共同点和各自独特点的再次探讨

第43章 对两者共同点和各自独特点的再次探讨

提要:一方面那进行生的和那被生的不可能是同一的,因为他们一个是生者,另一个是被生者;另一方面他们又必然是同一的,生者的所是就是被生者的所是。显然他们不是“二”,但为何他们不是“二”却晦隐难知。没有两个“灵”,没有两个父,也没有两个子。父与子的关系是如此相异,以至于一方绝对不接受另一方所固有的特性,但他们在本性上又是如此的和谐,以至于一方总是具有另一方的本质。因此,父不能被称为子,子也不能被称为父,但子的本质在父中,父的本质在子中。

我们已经发现了他们各自如此多和如此重要的特性,由于这些特性,那奇异的“多”——它既是必然的又是难以言喻,被证明存在于那至高的“一”中。在我看来,不断地反思那不可企及的神秘是非常让人愉悦的事情。瞧,一方面那进行生的绝对不能与那被生的同一,父母也绝对不能与他们的儿女同一,生者必然不同于被生者,父必然不同于子。但是,另一方面那进行生的又必然与那被生的同一,父母与他们的儿女必然同一,生者就是被生者,父就是子。[1]

既然一个是此,另一个是彼,显然他们绝对是“二”;然而他们两个自身都是“一”,并且一个的所是与另一个的所是是如此的同一,以至于他们为何是“二”完全晦隐难知。一个是父,另一个是子,当我说他们两个的时候,我很清楚我已经说了“二”;然而,父的所是与子的所是又是如此的同一,以至于我不能理解为何我已经说出了“二”。因为,尽管父单独完全是那至高的“灵”,而子也单独完全是那至高的“灵”,但作为“灵”的父和作为“灵”的子如此地是“一”和同一,以至于父和子不是两个“灵”,而是一个“灵”。正如每一物自身所固有的每一种特性不承认“多”,因为那些特性不是“二”个事物的特性;同样,那对于两者都是共同的特性,它自身保持着不可分的“一”,尽管它作为整体属于两者中的每一个。正如没有两个父和两个子,只有一个父和一个子,因为他们各自所固有的特性是他们各自的;同样,没有两个“灵”,只有一个“灵”,尽管这个“灵”完满地单单属于父,也完满地单单属于子。父与子的关系是如此相异,以至于一方绝对不接受另一方所固有的特性;在本性上他们又是如此地和谐,以至于一方总是具有着另一方的本质。因为,就一方是父,另一方是子而言,他们是如此不同,以至于我们绝不能将父说成是子,或将子说成是父;但就实体而言,他们又是如此地同一,以至于子的本质总是在父中,父的本质总是在子中。因为他们两个的本质不是不同的,而是同一的;不是“多”,而是“一”。(https://www.daowen.com)

[1]原文是:Ecce enim cum sic impossibile sit eumdem esse qui gignit,et eum qui gignitur;atque eumdem esse parentem et prolem:ut necesse sit alium esse genitorem,alium genitum;et alium esse Patrem,alium Filium:sic tamen necesse est idem esse illum qui gignit,et illum qui gignitur,nec non parentem et prolem,ut impossibile sit aliud esse genitorem,quam quod est genitus;aliud esse Patrem,quam quod est Filius直译当为:瞧,既然那进行生的与那被生的同一是如此地不可能,父母与儿女同一也是如此地不可能,以至于必然一方是生者,另一方是被生者,一方是父,另一方是子;但是,那进行生的与那被生的又是如此必然的同一,父母与儿女也是如此必然的同一,以至于绝不可能生者不同于被生者的所是,父不同于子的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