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我们应该信那至高的本质
提要:我们不可能爱或希望我们所不信的。因此,“信”是必需的,我们应“信”那至高的本质,以及“信”那些没有它们至高的本质就不可能被爱的事情。通过“信”,灵魂奋进到了至高的本质那里。“信”至高的本质也就是通过“信”奋进到至高的本质那里。那不“信”至高本质的人,根本不可能通过“信”奋进到至高本质那里。任何通过“信”而奋进到至高本质、前往至高本质那里的人,都没有停留在那至高的本质之外,而是停留在至高的本质之中。因此,说“灵魂应该信仰那至高的本质”比说“灵魂应该信那至高的本质”更恰当。
但是,我们不可能爱或希望我们所不信的。因此,信仰那至高的本质,以及信仰那些没有它们至高的本质就不可能被爱的事情,对于人类的灵魂来说是有益的,通过“信”,灵魂奋进到了至高的本质那里。我想,我们说“通过信奋进到至高的本质那里”,远不如我们说“信至高的本质”更恰当和简明。[2]因为,如果一个人说,他“信”那至高的本质,显然他已经充分地显明了下面两层意思:他通过他所表达出来的“信”奋进到至高的本质那里;他“信”那些有助于实现那个目的的事情。因为,那“信”那些根本不有助于奋进到至高本质那里的那些事情的人,以及那不通过他所“信”的东西而奋进到至高的本质那里的人,显然都不“信”至高的本质。
或许,下面的说法没有什么差异:“信仰”(credere in)至高的本质,“信”(credere ad)至高的本质[3],就像下面这两种表达方式都同样能被接受一样:通过“信”进入了(in)至高的本质那里,通过“信”前往(ad)至高的本质那里。[4]任何通过奋进而到达至高本质那里的人,都没有停留在那至高的本质之外(non extra illam),而是停留在至高的本质之中(intra illam)。我们说“灵魂应该奋进到那至高的本质那里”比我们说“灵魂应该往至高的本质那里奋进”更加清楚和更容易被接受。基于这个理由,我想,说“灵魂应该信仰那至高的本质”比说“灵魂应该相信那至高的本质”更恰当。
[1]《米涅教父集》的原文是:Quod credendum sit in illam,hoc est,credendo tendendum in illam.译为:我们应该信那至高的本质,即我们必须通过信才能到达它那里。《全集》的原文是:Quod credendum sit in illam.我们这里采用《全集》的表达。
[2]原文是:Quod idem apte breviusque significari posse puto,si pro eo quod est credendo tendere in summam essentiam,dicatur credere in summam essentiam.直译当为:我想,对于上面所说的,如果我们不说“通过信奋进到至高的本质那里”,而说“信那至高的本质”,那么意思更恰当和简明。
[3]安瑟伦在这里以及下面,通过介词来表达一些细微的差异,但翻译成中文非常困难,我们这里完全是强为之名。credere in与credere ad的仅仅差异在于介词,我们也可以将它们分别直译为“信入”和“信往”。
[4]原文是:sicut pro eodem accipi potest credendo tendere in illam et ad illam.直译当为:就像下面这两种表达方式都同样能被接受一样:通过“信”奋进到至高的本质里面去,通过“信”奋进到至高的本质那里。(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