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的保护应该是原样保护

(二)非遗的保护应该是原样保护

很多时候人们谈论非遗的继承时,都只是停留在表象,在设计上刻意地贴上传统图形就说是继承,这样继承的东西往往是浅薄的。真正的继承与发展,应该是表达内在的精神实质,体会匠人之道,蕴含精致手艺和匠人精神。过分的“加工和美化”造成从旧到新的性质改变,往往会在某种功利性目的的驱使下过分强调所谓“发展”和“创新”,从而造成文化上的趋同,实则是对非遗项目的破坏。笔者有一次访问非遗传承人,听到一句让我很惊讶的话:“我们西南地区的刺绣针法都差不多。”当然,民族和地区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发展,但是文化遗产是特定地域人群的集体记忆或文化认同,如果“都差不多”的话传承什么呢?保护什么呢?2020年8月,笔者访问云南楚雄彝族地区,传承人穿的服装被“创新设计”得面目全非,失去了原有的地域特点和艺术特色,让一起去的老师“以为白族服装”,甚至有位老师看了照片还问“是什么民族”。

非遗是流传至今的民间原生态传统文化,往往历经了成百上千年的锤炼,是前人们适应环境的智慧,积淀了厚重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因此对它的原样保护至关重要,绝不可以轻易更动。如果我们以外来文化的眼光,看着非遗这些乡间“土俗”之物不顺眼,总想以自己那似乎很“高大上”的标准去“提升、改造”,用所谓主流文化观念加以“去粗取精”,那非遗保护工作的原初目的——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就不可能实现。按照这样的方法改造出来的“传统文化”,也不再是真正的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