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研究回顾和问题的提出

一、前人研究回顾和问题的提出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作为非遗的瑶绣在新时期环境下保护和传承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方向,首先从瑶绣和非遗保护与传承两方面回顾一下前人所做的研究工作以及主要研究方法、理论。

根据中国知网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这十年,关于瑶绣的研究一直呈上升趋势。这个趋势和瑶族服饰、瑶族刺绣入选国家级非遗这一现实背景不无关系。研究层次方面,60%的研究集中于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上,20%为行业指导,其他分别在大众文化、工程技术和行业技术指导等自然科学方面,可见关于瑶绣的研究以社科类基础研究为主。研究主题以瑶绣概况描述、刺绣图案、工艺手段、创新应用为主,也有人文特征、审美价值、应用价值、文化意蕴的论述,涉及图像学、艺术学、民族学等多个学科。研究主体以广东、广西的服装专业和民族学专业师生为主,研究对象多集中在广东的瑶绣。从研究内容来说,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第一,瑶绣的技法,比如龙雪梅、盘志辉的《瑶族刺绣——连南瑶族服饰刺绣工艺》;第二,瑶绣图案及其文化内涵,比如陈启新的《也谈乳源瑶族服饰上的刺绣图案》;第三,瑶绣的创新时尚运用,如胡泊的硕士论文《云南瑶族服饰的传统图形元素在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应用》。从非遗视角看,目前针对瑶绣的美术价值和技艺的研究已经到了掌握基本样貌的基础阶段。此外,瑶绣研究还呈现出区域性特点,即多局限于某地区或者某一支系瑶族的刺绣纹样。

目前,有待深入的研究是瑶绣的形式美感。现有研究所得的结论过于空泛和类同,基本都是从构图特征、造型特点和色彩审美等方面简要论述,且结论都大同小异。人们研究的视角又多集中于某一支系,缺少宏观的认识。另外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的样本选择并非真正的传统绣品,纹样、材料、图案布局皆不是传统典型式样,有的甚至是旅游商品。这些研究样本无法体现真正瑶绣的传统审美和文化内涵。对非遗主体把握不到位,会直接影响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开展。如果连要保护和传承的非遗本来面貌都不知道,接下来的工作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今后瑶绣的研究首先必须明确研究对象的经典性和代表性,最好选择30年前的瑶绣样本作为研究对象。当然,年代越久远越好,这样的样本保留的关于本民族的传统信息才更多、更准确。研究范围也需尽量扩大,涉及的瑶族支系越全面,越能获得可供比较和归纳的信息。瑶族按语言可分为四大支系,分别是瑶语支系、苗语支系、侗水语支系和汉语方言支系。其中,瑶语支系人口最多、分布最广,也最能代表瑶族文化,在研究对象选择中具有优先性。

本文讨论的瑶绣,是在非遗这样一个语境下展开的。刺绣作为纺织服饰中极其重要的部分,很多研究是放在传统服饰传承下去讨论的,所以在回顾研究的时候更多的也会参看这方面的成果。目前中国少数民族纺织服饰类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研究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非遗视角对传统民族服饰再认识,如周丽艳的《非遗视角台湾高山族鲁凯族群的传统服饰探究》、章海虹的《“非遗”视角下中国民族刺绣地域性图案学研究》等。这些研究主要把非遗作为一个理论研究的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服饰在当前文化语境下的意义和价值,通过研究来更好地记录、整理、保护那些濒临消亡的非遗项目。

二是非遗的传承发展模式,如刘保全的《服饰类非遗项目保护路径探析——以乳源为例》、许江红的《“非遗”视野下的贵州苗族服饰手工艺传承与发展研究》、安妮与张瑞萍的《基于服装产业链的西南地区纺织类非遗传承》等。这类研究把纺织服饰类非遗的传承模式作为研究的对象,大都认为非遗要创新传承方式,扩大传承基础,提出非遗进课堂、纺织类非遗与服装产业结合以及非遗与新型文化生态融合等政策性的建议。

三是非遗与设计,如蔡蕾的《非遗视野下连南瑶族服饰刺绣在现代服饰中的运用与实践》、刘江雪的《“非遗+”背景下新疆纺织印染文创产品开发与设计研究》等。这些研究主要从非遗与文创及文旅融合、非遗与时尚服饰衍生品设计等非遗元素与产品设计、服装设计等方面着手,寻求设计与传统的结合途径。这一方面的研究是目前研究成果数量最多的领域,其凸显了在目前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的社会背景下,商业和设计领域里回归本土传统文化诉求的热切之情。

以上中国少数民族服饰类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研究,综合运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理论、文化人类学、设计学等跨学科知识。研究趋势从非遗对象本体研究和保护策略及发展模式走向非遗的时尚转化及现代表达,即非遗的创新发展转变。关于保护策略,大家基本都会谈到通过融入现代理念振兴传统手工艺、“非遗+旅游”模式、非遗与民俗传统的互动、提倡“技”与“艺”结合、传统工艺回归本源、重视文化生态的重塑和保护、文化记忆的复兴以及非遗“生活化”等内容。新时期,非遗现状如何?这是一个有待重新调研评估的问题。新时期有新问题,国家层面的提倡和民间呼吁尚未让其走出目前的困境。非遗何去何从,需要重新考查其内涵与外延及其符合时代精神的结合点。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如下: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工具、实物、工业品和文化空间”。非遗的特点是传承性、社会性、无形性、多元性和活态性。关于传承性,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传承对象、传承主体和传承客体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社会性,是让我们从非遗的生产、传播过程注意它的集体性以及形式与功能综合形态的体现。活态性,提醒我们注意非遗传播的动态演变过程,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非遗的不断变异和创新。

作为一项纺织类非遗,刺绣是农耕时代的产物,技艺要求高,且多依赖人工,文化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保护难度大。而对于纺织类非遗的保护来说,运用、传播与发扬才是保护传承的真正意义,诚如有的学者所说:“保护纺织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终意义不仅在于保护,而且在于传承,如何在保护的过程中剖析、辨别其内在价值,进而将其与现代文明结合,运用到当今社会生产生活中去,并在新时代与新形势下发扬光大,才是保护纺织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终极意义。纺织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的过程中不仅传授技能,更要传承纺织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文化内涵,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这才是保护纺织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终极目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