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家训内容的拓展与创新
具体来说,宋元时期江苏家训在内容上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益慈善家训的出现。
宋代在我国古代慈善事业发展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宋政府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更为重视慈善事业。据《宋史》记载,“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赈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自宋代开始,江南地区成为全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其公益慈善事业更加发达,在全国处于首屈一指的地位。两宋时朝,江南地区慈善机构的善举涉及极广,覆盖了慈幼、养老、医病、送葬、赈灾和济贫等方面。在政府慈善机构的大力推动和影响之下,江南各地方官员热衷于创办慈善机构,开展慈善活动,江南民间公益慈善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盛局面。
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范仲淹创建的范氏义庄就是宋代民间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 ,时任杭州知州的范仲淹拿出自己多年积余的俸禄,购置良田千余亩,捐为范氏宗族公产,于苏州吴县、长洲设立了范氏义庄。范氏义庄将所得租米分与全体宗族成员,“计其口数,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为族人提供了福利性的基本保障。这一举措,标志着宗族慈善制度化的正式形成,也开启了宋代慈善事业的一个新时代。
范氏义庄制订的《义庄规矩》是我国最早的公益慈善家训,它既是范氏子孙遵行不废的范氏宗族的家法族规,也是后代义庄义田效仿的典范,成为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教化规范。当时同样致力于义庄族田建置的楼钥,“命诸子斥田二顷,略用范文正公义庄规矩,以给宗姻。”莆田人方大琮则仿照范仲淹《义庄规矩》制定了《方氏义庄规矩》,以劝勉、规诫族人。元朝时设立的义庄、义田很多都援引范氏义庄的规矩为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对《义庄规矩》加以调整和继承。如江阴人陆垕“捐私租,仿范文正公立义庄法,计口而散之,婚嫁丧葬皆有助”,四明黄氏兄弟“仿范文正公义庄之制而稍损益之”。范氏义庄规矩在当时及对后世的影响可见一斑。
第二,出现了专论生计问题的“治生”家训。
宋代以前的家训多以伦理说教为主要内容,如教导子孙在家孝敬父母,为官清廉,和睦邻里,励志勉学等等,基本上不涉及理财和谋生方面的内容。但自宋代尤其是南宋开始,家训中除了保留以往家训中有关修身养性的道德说教外,还新出现了专论生计问题的“治生”家训,从而为中国传统家训的发展拓宽了一片新的天地。
“治生”一词是“治家人生业”之简称,意即经营家业、谋生计。叶梦得的《石林治生家训要略》详细阐述了治生的意义、原则和方法等,最早在家训文献中别开生面地举起了“治生之学”的旗帜,是中国传统家训发展史上第一次专门就“治生”问题对家人进行教化的家训著作,对后人很有启发意义。
叶梦得突破了长期以来将富国富民之业(治民之生)与治私人之生业(治己之生)完全割裂对立的传统文化观念的束缚,认为两者兼通,并不矛盾,治私人之生业是富民、富国的前提和基础,“治国当自齐家说”。他驳斥了“圣贤不治生,而惟以治民之生是从”的观点,指出“民之生急欲治之,岂己之生而不欲治乎?”认为否定“治己之生”的看法并不全面,“非圣贤之概也”。叶梦得对治己之生的肯定,极大地影响了此后治生思想的发展。
总之,南宋“治生”家训的出现丰富和完善了家训的内容,拓展了家训教化的视野,为我国古代家训的发展增添了活力。从此,“治生”逐步成为家训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之一,如元代的《郑氏规范》、明代庞尚鹏的《庞氏家训》和清代张英的《恒产琐言》等较著名家训中都有有关治生的内容。(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带有惩罚性质的家法族规式家训日渐增多。
宋元时期的家训著述与唐代以前相比,最为明显的不同就是具有强制约束性和惩罚性的家法族规式的家训之作增多。我国唐代以前的家训基本上都属于以说服教育为主的劝导性家训,后来由于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增多,不仅同居的人口众多,而且时间久远,血缘关系已经淡薄,只靠血缘和亲情来“敬宗收族”已经难以维持家族的正常运转,于是带有惩罚性并具有法律色彩的家规族训就产生了,其中具有代表性和重要影响力的是唐代陈崇制订的《陈氏家法三十三条》。但这种家训还是极个别的现象,而自宋代以后,家训中的惩罚内容逐渐增多,这是对过去只重视劝谕的家庭教育思想的一大发展。
一般而言,家训规定的惩罚对象主要是那些好吃懒做、吊儿郎当、为非作歹的家人、子孙,惩罚的目的在于通过处罚某些不良行为,达到抑恶扬善、杀一儆百之效。如范仲淹制订的《义庄规矩》就以条文的形式,对于那些品行不良、违反族规的子弟,均规定了不同的惩罚措施,包括取消获得救济资格、赔偿、追纳和驱逐出籍等。如果宗族中有人触犯了国家律法,使宗族蒙羞,除了要接受族规的处罚外,还要被移送到官府接受制裁。宋以后直到明清,越往后发展,家训中惩罚越严重、惩罚的规定越来越具体。这些具有家法性质的家规族训与封建朝廷的王法相辅相成,互为表里,成为政府控制民间社会的手段之一。
第四,家训中呈现出浓厚的忠君爱国思想。
儒家思想在宋代得到了极大丰富和发展,突出表现了人们对世界及现实社会的关心和思考。在这样的背景下,宋代的家训思想中呈现出极为浓厚的儒学精神,尤其是精忠报国、抵御外侮的思想,在当时有识之士的家庭训诫中得到了很好的宣扬。加之宋代一直处于与辽、金对峙之中,内忧外患不断,尤其是南宋偏安江南一隅,国耻家恨,浸染了中华民族,使得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始终有种报效国家、抵御外辱的政治情怀,更加促进了这种忠君爱国的风气的形成。因此,教育子孙忠君爱国、保家卫国便成为宋代家训的一大特色和主旋律之一,江苏家训亦然。如叶梦得在《石林家训》中就总结了自己一辈子都在始终践行忠君爱国的要求,“自初任逮致仕,兢兢以尽忠自持”,以此教育子弟“当以尽忠报国而冀名纪于史”。
第五,读书入仕的内容增多。
随着北宋政府推行重文轻武的国策及对读书致仕的大力倡导,在整个社会形成了一股读书至上的社会风气。作为全国文化发达区域之一的江浙地区,读书更是蔚然成风,成为当时中国的人文荟萃之地。在宋元时期的江苏家训中,很多都是涉及长辈劝勉晚辈子弟或族人勤于诗书、重视学业的内容。例如,在范仲淹的家书中,其苦心劝谕子侄及后辈们勤奋学习的语句就比比皆是。在他写给哥哥范仲温的信中说:“纯义(注:仲温子)坚要归,如未来,即送州学,恐歇却则又无成。”又说:“二郎、三郎,并劝修学,日立功课。彼中儿男,切须令苦学,勿使因循。须候有事业成人,方与恩泽文字。”在给其子范纯仁的信中,他提醒说:“三郎不得慢易,勤学勤学!”叶梦得在《石林家训》中也有言:“旦起须先读书三五卷,正其用心处,然后可及他事,暮夜见烛亦复然……”。这些都体现了宋人对读书的重视。
总之,宋元时期的江苏家训是我国家训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家训中所蕴含的丰富的慈善、治生、忠君爱国及读书取仕等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它不仅反映了当时世人的治家理念,同时也反映了宋元时期的社会现实状况,不但对维护当时的社会稳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而且也大大拓展了家训文化的发展领域和影响范围,使得我国传统家训创作与普及呈现出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