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三重与《鸿洲先生家则》的家训思想

(一)徐三重与《鸿洲先生家则》的家训思想

徐三重(生卒年不详) ,字伯同,号鸿洲,松江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学者称为鸿洲先生。徐三重从小好学,品德高尚,嘉言懿行远近奉为楷模。万历五年(1577)进士,在刑部做官三年,因与宰相张居正不和,以病辞归,家居四十余年,潜心读书著述。著有《兰芳录》《鸿洲杂著》《政要》等著作。

《鸿洲先生家则》是徐三重撰写的一部家训,计五十八则,《四库全书总目》誉为“此书皆贻训子孙之语”。全书涉及家族管理的各个方面,举凡祖先祭祀、子孙教化、婚丧礼仪以及置买田宅等家政管理等都有训语。书中还引用黄庭坚、司马光、程颐、王阳明等古圣先贤的嘉言懿行以训谕子孙。家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为家长者应“谨守礼法”,“至公”“至诚”。

在《鸿洲先生家则》中,徐三重认为,家庭盛衰,系于家长。所谓:

为家长最难,必明礼义,识时势,谙事体,通人情,乃可以主持家业,和合人心。夫礼义须读书,时势须明达,事体须阅历,人情须体恤,兼此四者,家运必大昌矣!然何可易言?

做家长的,基本素质是“明礼义,识时势,谙事体,通人情”,徐三重的这个要求应该说不低。那么,一个合格的家长在管理家政方面应该如何行事呢?徐三重提出,做家长的最重要的是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谨守礼法”“至公无私”“至诚待下”。

家长当谨守礼法,不得妄为;至公无私,不得偏向。又须以至诚待下,常存平恕。临事之际,毋察察而明,毋昧昧而昏。好恶必当,体恤必周,常视一家如一身,以一身整束一家,则法行而情合矣。

这三项原则真是道出了做一个合格家长的真谛,也是治家之良方:“谨守礼法”,就是做家长的要以身作则,遵守社会公认的家庭规范,不得肆意妄为;“至公无私”,就是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家庭成员,不偏不倚;“至诚待下”,就是以平和宽恕的心态对待晚辈,不依仗家长权威颐指气使。

第二,雍睦齐心,治家谨严。

徐三重感叹“世道浇漓,风土恶薄,雍睦之事,寥廖罕睹”。基于此他认为,家庭和睦依赖于家长和其他家庭成员,而首在为人父兄者,“习俗所涅,家世所延,恬而莫悟,是在父兄”。他强调,处理好家庭事务,维持家庭稳定和发展,依赖于全体家庭成员的人人一体,勠力同心,这是“昌门保祚之要道”。他告诫家人子弟:

每旦夙兴,干理家务。凡事须父子兄弟同心商略,断以理义,务在公平。子弟各尽职业,分劳效力。毋独顾己事,毋自适己怀,毋妒有怯无,毋背亲交外。谋事必悉心,御变则勠力。手足腹心,人人一体,此昌门保祚之要道也。

徐三重认为,家庭成员之间产生乖戾、忤逆等家庭不睦、违背伦常的问题,多因彼此之间不能以礼相待所致。他提出父子、兄弟、夫妇如都能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各自的伦理道德规范,这样温馨和睦的家风就能自然养成。

家人同居,易生玩狎,鲜能以礼自将,此乖忤所由生也。《易》曰:“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正言以严得合,因宽致疾,垂训切矣。凡父子、兄弟、夫妇之礼,不过日夕接对,语言、动静之间,书记所载,素所诵习,人自不体耳。但以礼约饬,不惮烦劳,如父坐子立,兄行弟随,见长者则起,应对必以名,出必告、反必面,事必禀命,朝问安、夕定省,诸如此类,肃而行之,习而安之,上为而下效之,则慢易骄抗之性自然消融,而和顺之风未有不成者也。

作为大家族的封建家长,徐三重尤其强调家庭妇女的管理教育。“闺门之体,最宜谨严”,派老成端厚者看守中门,严格管理家人及奴仆出入,不许“三姑六婆”一类人与家人接触,以免学坏。他规定:

凡家室之制,须有中门,以老成端厚者一人守之,早启暮闭,妇女无故不得出。女奴年十二,不得擅出;男仆年十五,不得擅入。违者责之。亲姻问遗,守者传递出入。其在外一应非类,如所谓“三姑六婆”者,并不许入。妇女在内,夜行以烛,无烛则止。

此外,徐三重告诫家人,妇女最容易受到信佛的诱惑而入迷,这样不但容易倾尽家财施舍庙宇,破费钱财,而且与尼姑、道姑交往,容易做出“邪僻败度”之事,致使家业破落。所以,他要求家人按照“先王之道”“以先正仪礼,作法门庭”,这样就不会出现这种后果。

徐三重的《家则》还对子女的婚姻做了许多具体指导,强调娶妇需注重品德,知书明理,且不可只注重门第、财富,但“陋俗之家”“不识大体”的女孩子也不合适。他说:

娶妇以择妇为主,正不可苟。门户不在豪华,而贵清雅,其人读书知礼,守儒素。若陋俗嗜利者,亦所不宜。其女子性行,于此关一二,不可不谨。

豪华之家,其女子必侈汰。不知礼之家,其女子必懭悍。陋俗之家,其女子多不识大体。虽其中不能无间出,要之慎始当如是。是非闻见所及,询访不可少也。

家训还告诉家人不许过早给孩子许配婚姻,同时解释了这样做的害处。

生女许婚,宜待笄年,不得太早。世俗多有幼小受聘者,数岁之内,不惟男女变故难期,且家事亦有聚散。婿或孤贫无倚,妇家不免收异族同处,内外当闲,此慎微别嫌第一事也。若年齿各长,此嫁彼娶,宁复虑此?

应该说,这种看法很有道理,避免了日后的许多问题。(https://www.daowen.com)

古代社会由于生活困难、重男轻女等原因,往往有些家长溺杀子女。《家则》对此予以批评,特别劝诫家人不可溺杀、抛弃子女。

委弃子女,此村野细民违天贼理者所为。夫杀人而死,国有常刑,杀子女不死,焉知天道不为寔戮,读书明理之家,必无此事,姑书之,或可理论乡俗也。

这里,作者还要求子弟劝诫乡人不要溺杀子女,显示了一个“读书明理”之家化民成俗的责任担当!

第三,子弟须读书知理义。

徐三重认为,“藏书以训子孙,谓胜良田美舍。”他要求家中子弟须从小读书、知礼、学做人,这样长大成人无论科第成败,都可以谋生,读书明理也可以避免落入不肖者流。

子弟智愚、贤不肖,虽有天命,然父兄须教以读书,皆不可令废弃。纵痴蠢顽悍,若少知理义,亦不敢肆然为非至不可理谕也。家贫力难延师,父自教之;弟若幼小,则兄教之。夫使子弟知书循理,则父兄亦可免不良之累,彼此俱有益矣。世俗善经营者,往往业驵侩,子弟狡慧,则习刀笔二项,皆可营生,第恐相安于好利,则诗书种子遂绝。将来有不肖者,礼义廉耻荡然,更无所不至矣。

徐三重还告诉子弟,子孙读书为士人,必须听从“师长示谕”,“敬事师长,如奉尊亲。同侪交与,必先德业。不得妄入公门,不得浪游非地,不得负气玩法,不得屈身俯利”;“受业则退而讽诵诗书,便可身体力行,一言一动,自不肯苟纵。”

《鸿洲先生家则》对于子弟读书治学还做了具体的指导,规定了应该花力气攻读的书籍,以及“戒绝”甚至“焚毁”的书籍:

善读书者,第取圣贤道德本旨,及政治往迹,以评骘编简,即汉魏以前,著述尚可别其纯漓,何况后代浮浪不根之语耶?知此,则书籍可畜亦可读矣。

凡淫亵戏谑、非礼无益者,并不宜有。至于天文图谶、妖幻符咒、秘记左道等书,国有明禁,尤宜戒绝。有则即当焚毁,毋蹈罪戾。

第四,养正于蒙。

徐三重特别注重对子弟道德品质的培养,他指出,一是要蒙以养正,严格要求,以杜绝其不良品行的形成。

子弟性行,最宜检防。其淫博酗狂,势必破荡者,固应痛加绳饬。至于结徒任侠,走马击剑,驰逐鹰狗,演学拳捷,交接诐邪,放浪酒食,出入坊肆,流连歌舞,小时畜养鸟鹊,弹射飞走,一切无益有损之事,皆应禁绝。不得视为幼稚,漫同嬉戏,恐习以性成,便乖端悫,门户所系,乌得不严?

徐三重还列举不良世风的各种表现,要子弟力戒这些恶习。他说:“不可习于好谲,同趋世风。如刁猾,如强梁,如贪诈,如欺公罔私,如巧文玩法,则入于狭邪小人之俦矣。”《家则》还列举了唐代柳氏对于学业未成子弟不得食肉的例子,要子弟体验穷苦生活的艰辛,从而更刻苦致力于学业。

唐河东柳氏家法,子弟学业未成,不听食肉,非惟习于贫苦,且欲其识齑盐之味。夫菜根滋味,往昔名公巨卿犹然甘之,至鄙肉食为膏粱騃子,又何论学业成与未成耶?

第五,出仕之道。

作为科第世家的家训,为官之道的教育自然是应有的内容。《鸿洲先生家则》要求子孙,为士人应做君子,出仕则克己奉公,讲究名节,严戒贪赎,告诫子孙务必不图名利、不浪费民财,不卑屈媚贵、不徇私枉法。

子孙读书,倘幸出仕,当以国事为家事,民心为己心,不得但躐荣名,苟图身利。毋苛刻以博能声,毋卑屈以媚贵要,毋费民以奉所临,毋枉法以徇所畏。昭昭国典,奉以公平;暗暗下情,体以忠恕。念更国家给俸,本足资官,独以食费自浮,乃若不迨,于是乎苟且以充用,则不惟轻昧国恩,而生平名节扫地矣。当思此亦国计民脂,身口之外不得一毫浪费,则用度有余,自然不必分外,夫分外一毫即贪也。“贪”之一字,古今大戒,不惟终身不齿,子孙亦且羞之,己为士大夫,何可不严戒而痛绝也!

为了防止一些为官子弟因薪俸不够开支而贪污受贿,家训还做了制度上的保障。规定:“子弟官卑俸薄,父兄主家当计所需资给,毋令空乏,以全其节,亦彼此相成之道,不得谓身已仕国,遂吝家物也。”以家族资助的形式为“官卑俸薄”的家族子弟提供生活资助,解决他们廉洁从政的后顾之忧,这的确是远见卓识。

徐三重的《鸿洲先生家则》内容丰富,涉及领域广泛,读来令人很受教益。然而,由于时代原因,家训中也有一些糟粕。例如,作者规定:“叔嫂不通言,男女不同室;居处相隔,行止相避;不共圊溷,不共湢浴;不亲相授受,不同席饮食。”再如,“女子年十岁以外,不得从母至外家;余虽至亲家,亦不得往。”还如“凡诸妇于本家,父母在,则归宁;没,则否。兄弟有庆吊大事,则暂往不得过宿,远则不往。本家人来,惟父母与同生兄弟、至亲甥侄则相见,余并否。相见时,必子弟引入,遇夜则不入。”这些规定显然是封建纲常礼教的陈词滥调,不近人情。还如,作者提出的“妇人贤明者稀”,她们“寡见大义”等等观点,显然也是“一刀切”式的不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