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江苏经济文化人口的繁荣及该时期家训概述

第一节 明清时期江苏经济文化人口的繁荣及该时期家训概述

前面说过,元代时期实行行省制,江苏南北分属江浙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明代时,今天江苏省境所辖大部分地区曾先后隶属于京师、直隶和南京、南直隶。

洪武元年八月建南京,罢行中书省,以应天等府直隶中书省,卫所直隶大都督府。十一年正月改南京为京师。十三年正月己亥罢中书省,以所领直隶六部。癸卯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以所领直隶中军都督府。永乐元年正月仍称南京。统府十四,直隶州四,属州十七,县九十有七。为里万三千七百四十有奇。北至丰、沛,与山东、河南界。西至英山,与河南湖广界。南至婺源,与浙江、江西界。东至海。距北京三千四百四十五里。

洪武初年,明朝中央直辖区称“直隶”,地方行政机构基本上沿袭元朝旧制,设立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直隶改称“南直隶”,其辖区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市,下辖应天、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庐州、太平、宁国、安庆、徽州等府,其中应天、苏州、常州、镇江、扬州、淮安等府隶属今天的江苏省辖区。(https://www.daowen.com)

清初,全国尚未完全统一,各地的抗清斗争此起彼伏,同时清皇室派系争斗不断,为保证作为清廷主要财源的江南省稳定和安全,顺治皇帝决定将江南省分而治之。顺治二年(1645)朝廷平定江南,改南京为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 ,分江南省为江苏和安徽二省,“江苏”实际是取江宁、苏州两府首字而得名。江苏省辖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江宁府、苏州府、常州府、镇江府、松江府。至宣统三年(1911) ,江苏共领8个府,3个直隶州,一个直隶厅,3个州,4个厅,60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