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士晋《宗规》:三要四务,乡约当遵
何士晋( ?—1627) ,字武莪,常州宜兴(今属无锡市)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历宁波推官、工科给事中等职务。天启二年(1622) ,何士晋任右佥都御史,驻广西,天启四年(1624)升为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在任期间政绩卓著。他的身世颇为坎坷,其父因多年守孝一直无子,年龄很大后才有了他这个儿子。父老子幼,不幸被族人中的恶徒觊觎家产,父亲被害,何士晋被继母吴氏藏匿才避过劫难。吴氏是一名有主见的女性,虽非何士晋的亲生母亲,对何士晋的生养和教育毫不懈怠,她教导何士晋认真求学,同时叮嘱其不忘其父的悲惨遭遇,“(士晋)读书稍懈,母辄示以父血衣。士晋感厉,与人言,未尝有笑容。”
自身的经历和母亲的教育对何士晋的精神和品性养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其成为一名行事正派,讲求规则的人。中举之后,何士晋持血衣上诉,为父申冤,终于使罪人伏法。作为官员的何士晋正直敢言,注重实绩。在工部任职时,何士晋组织编纂的专业书籍《工部厂库须知》流传至今。作为言官,他多次上疏督促皇帝广开言路,多用忠臣,减少开支。在“梃击案”中他上疏明言皇帝要查清是非,不可偏袒,以至于激怒皇帝,险些被问罪,“疏入,帝大怒,欲罪之”。任职两广期间,他多次击退安南在边境上的进犯,采取有力措施迫使澳门葡萄牙人拆毁私建的城堡,使其服从地方管理,维护了国家边境安全。尽管何士晋为人正直,为官清正,但因其东林党人的身份,始终为阉党记恨,后遭到诬陷迫害,愤郁而卒。直至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下诏抚恤,何士晋才得以平反昭雪。
万历年间,何士晋为家族制定了《宗规》,对家族中的各类事务管理与族人言行、风范做出了周详而明细的规定,具体内容为:乡约当遵、祠墓当展、族类当辨、名分当正、宗族当睦、谱牒当重、闺门当肃、蒙养当豫、姻里当厚、职业当勤、赋役当供、争讼当止、节俭当崇、守望当严、邪巫当禁、四礼当行。共有十六条,每条以四字俗语为题,随后又有细述。其中,乡约当遵为总则,宗族管理则有涉及祭祀的祠墓、谱牒、族类、名分和涉及日常的治安(守望)、邻里、赋役、禁邪巫、止诉讼等方面的内容;礼节教育包含宗族当睦、闺门当肃、蒙养当豫、职业当勤、节俭当崇、四礼当行等内容。宗族管理与礼节教育两个部分并不绝对区分,管理之中也有礼节规范,礼节之中也涉及具体管理内容。
1.宗规总则
“乡约当遵”,位于《宗规》第一。“乡约”,指的是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圣谕六言,内容是“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朝政府大力宣扬圣谕六言,在万历年间,开始通过乡约(明朝基层民间组织)、会社、甚至书院来开展宣讲活动。其中会社和书院多由地方上有名望的士大夫组织,因此,士大夫阶层对圣谕六言认同颇深,圣谕六言也成为广大地方宗族家规家训的核心思想。何士晋认为这是做人的根本道理,要求族人书写悬挂于家中的显著之处,以便常看常记。高攀龙在《家训》中将圣谕六言作为行为规范的底线,与之相比,何士晋在《宗规》中是将圣谕六言作为核心,更加看重其地位,他说:
此六句包尽做人之理!凡为忠臣、为孝子、为顺孙、为圣世良民,皆从此出……凡吾族内,当各书一牌,尊奉于门屏冠冕处,使家众子弟出入瞻仰,恭敬体认,共成美俗。
2.宗族管理
宗族管理是《宗规》中涉及家族祭祀的流程和规范,包括祠墓、谱牒、族类、名分等内容,以及有关日常管理和行为规范的内容,包括治安(守望)、邻里、赋役、禁邪巫、止诉讼。
“祠墓当展”,即关于家族祠堂墓地的管理如何进行。何士晋认为祠堂和墓葬是家族之中的重要场所,起到怀念先祖和传承展示的作用,需要认真进行打理和维护:
祠乃祖宗神灵所依,墓则祖宗体魄所藏。子孙思祖宗不可见;见所依所藏之处,即如见祖宗一般。时而祠祭,时而墓祭,皆展现大礼,必加敬谨。
“谱牒当重”,是基于谱牒的重要作用而提出的管理要求。
“族类当辨”,也是有关于家族传承和祭祀的要求。何士晋认为,不是同一个家族的人,即使姓氏相同,祖先也不同,“盖神不歆非类”,如果不加辨别,祭祀混乱,不仅有违礼节规范,也是对祖先的不敬。
“名分当正”,是指族人之间辈分称呼要清晰准确。家族要依照辈分,明确称呼,庶嫡分明,遵守相应的礼节,不能因过于亲近和风气不严而随意称呼,这会导致礼节的破坏:
非族者辨之,众所易知易能也;同族者实有兄弟叔侄名分,彼此称呼自有定序。挽近世风俗浇漓,或狎于亵昵,或狃于阿承,皆非礼也。
《宗规》中的日常管理方面,何士晋制定了以下条目:
“守望当严”,是关于治安工作的要求。提倡互帮互助,相互支援,对地方平安要负有责任心。
“姻里当厚”,是对待姻亲和乡邻的态度。姻亲乡邻,既是有缘相识,又是同地而居,需要宽厚相处,绝不能恃强凌弱:
姻者,族之亲;里者,族之邻。远则情谊相关,近则出门相见。宇宙茫茫,幸而聚集,亦是良缘。凡事皆当从厚,通有无,恤患难。
“邪巫当禁”,何士晋认为巫师邪术属于妖言惑众,骗人钱财,于家无益,有伤风化,需要严加注意,多做预防。他将其称为“齐家最要紧事”。(https://www.daowen.com)
“赋役当供”,指定时足量缴纳粮税,服赋役,不可进行投机取巧的行为。
“争讼当止”。在《宗规》中,何士晋对于诉讼持否定态度,认为开支大,费心力,易受屈辱,且会将冲突和纠纷延续下去,“冤冤相报,害及子孙”。至于必须要打的重要官司,也要明确目的,实事求是,不可隐瞒。
太平百姓,完赋役、无争讼,便是天堂世界。盖讼事有害无利,要盘缠,要奔走;若造机关,又坏心术。
3.礼节教育
礼节教育首推“宗族当睦”规定,这是《宗规》的重要内容。在内容上来说,同时也是宗族管理的一部分。何士晋在《宗规》中针对如何做到宗族和睦,提出了“三要”和“四务”。“三要”为“尊尊,老老,贤贤”,即尊敬长辈、护持老人、敬重贤者;“四务”为“怜幼弱,恤孤寡,周穷急,解忿竞”,即宗族要保护幼儿弱势者、照顾孤儿寡母无依者、周济遇难穷困者、调解有怨相争者。“三要”为总体要求,“四务”为具体要求,执行措施则是“为义田、义仓、为义学、为义冢,教养同族,使生死勿失所”,层次分明,条理明晰,便于实行:
睦族之要有三:曰尊尊、曰老老、曰贤贤。名分属尊,行者尊也,则恭顺退逊,不敢触犯。份虽属卑,而齿迈众老也,则扶持保护,事以高年之礼。有德行,族彦贤也。贤者乃本宗桢干,则亲炙之,景仰之,每事效法,忘份忘年以敬之。此之谓三要!又有四务:曰矜幼弱,曰恤孤寡,曰周窘急,曰解纷竞。
“闺门当肃”,是针对宗族中女性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内容细碎,其中部分内容也涉及婚娶的要求和准则:
男正乎外,女正乎内,圣训也。君子正家,取法乎此,其闺门未有不严肃者。纵使家道贫富不齐,如馌耕采桑、操井臼之类,势所不免,而清白家风自在。
“蒙养当豫”,是关于宗族子弟的教育问题。何士晋强调对子弟的教育要重视德育,在教育方法上也要正当明晰,否则对子弟的教育会产生偏差,有害而无利,“以为他日刁猾之地,是虽教之实害之矣”。同时对子弟择业,他强调不应过于看重功名。
族中各父兄须知子弟之当教,又须知教法之当正,又须知养正之当豫。
“职业当勤”,是指无论从事各种职业,都需要勤恳努力,完成分内工作。何士晋明确告诫族人,不论是士人、农民、工匠还是商人,职业虽有不同,只要是本分的工作,就无贵贱之分。各种工作都有自身应当遵守的准则。并郑重提出,参与赌博是极大的恶行,被发现后要送官惩处。
士农工商,所业虽不同,皆是本职。勤则职业修,惰则职业隳。修则父母妻子、仰事俯畜皆有赖;隳则资身无策、不免姗笑于姻里。然所谓勤者,非徒尽力,实要尽道。……若赌博一事,近来相习成风。凡倾家荡产,招祸速衅,无不由此。犯者,宜会族众,送官惩治,不则罪坐房长。
“节俭当崇”,是关于奉行节俭的要求。节俭是重要的美德。何士晋重点强调了节俭与否对生活状态有很重要的影响,并告诫族人不要为了面子好看而铺张浪费。
“四礼当行”。四礼即冠、婚、丧、祭,是人生中的重要时刻所用的礼节。何士晋对礼节非常重视,认为这是父子之道、夫妻之道的基础,“无礼则禽耳”。礼节不在繁复,而要展现意义,能展现意义即使流程简易也是可行的。这部分内容对于冠、婚、丧、祭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先王制冠、婚、丧、祭四礼,以规范后人之言行也。冠礼久废,难以复古。而婚嫁、丧葬、祭祀,亦多不合乎礼者。今试言其大要:婚则禁同姓……,丧则惟竭力于衣衾棺椁……祭则聚精神、致孝享,内外一心、长幼整肃……僧道喃喃、鼓乐嘈嘈,实与游戏无异,先王制礼何尝有此?
《宗规》中的家训思想,以乡约为基础,以三要四务为具体内容,重视宗族整体的和睦,对于教育理念、工作态度、礼节风尚都有详细论述。以当代视角来看,《宗规》内容仍有颇多可取之处。比如《宗规》中多次强调不要繁文缛节,礼节只需要依照正式的流程进行,而不必大张旗鼓、铺张浪费,因为繁文缛节并不等同遵守礼节,这种观点在当今社会也颇有借鉴价值。当然,《宗规》中也有部分内容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如要求族中女性严守“三从四德”,寡居守贞,视女性聚会和出行为恶俗等,应予舍弃。《宗规》条目虽多,但不烦琐。每一条均浓缩为四字简语,容易识记;细述部分内容全面翔实,可操作性强,细节详尽实用,上言大义,下叙小节,具有极高的实用性,不仅在何氏宗族内起到了指导教化作用,还因刊刻传播,广泛流传,被诸多地区各姓家族参考借鉴,甚至将原文作为自己的家训宗规。例如在湖南娄底涟源县的杨市镇,《宗规》十六条就被当地李刘姚等族作为族规,刊于族谱。可见《宗规》已经超越一家一族的教化,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何士晋本人及其家族受阉党迫害至深,在何士晋死后,家人还被继续索交所谓“赃款”,家产尽被耗空,“有司征赃急,家人但输数百金,产已罄。”家族恐受此影响破败,后世子孙史无详载。其所作《宗规》却能广泛流传于世,足可见公道自在人心,也足以体现《宗规》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