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族
赡族是义庄最重要的功能,也是义庄创建者的初衷,范仲淹在义庄创建的初期就曾指出:“赒给宗族,无间亲疏,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成有所给。”义庄赡济宗族的范围非常宽泛,包括口粮、衣料、姻费、丧葬费、科举费、义学、借贷和房屋借居等,几乎涵盖了族人现实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第一,发放义米、岁衣等生活必需品。
《文正公初定规矩》详细规定了向族人发放义米、冬衣的范围和数额:
逐房计口给米,每口一升,并支白米,如支糙米,即临加折。(支糙米每斗折白八升,逐月实支每口白米三斗。)
男女五岁以上入数。
女使有儿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岁以上,听给米。
冬衣每口一疋,十岁以下五岁以上,各半疋。
每房许给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可见,范氏义庄是通过计口授米、计口给衣的方式来赡济宗族的。凡是年满五岁的族人,每人每天一升白米,每月领取一次;每人每年一匹衣料,五至十岁孩童减少一半,冬季领取。
第二,助婚济丧。
《文正公初定规矩》对族人嫁娶丧葬的资助也有明确的规定。在嫁娶方面:
嫁女支钱三十贯(七十七百,下并准此) ,再嫁二十贯。(https://www.daowen.com)
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
在丧葬方面:宗族内部族众去世,依据其辈分领取安葬费用:
尊长有丧,先支一十贯,至葬事又支一十五贯;次长五贯,葬事支十贯。卑幼十九岁以下,丧葬通支七贯;十五岁以下,支三贯;十岁以下,支二贯;七岁以下及婢仆皆不支。
第三,救急济贫。
《文正公初定规矩》还规定:
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同共相度诣实,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助。
即义庄除了赈济宗族成员之外,对于乡里姻亲中出现贫困、无法度日者也应该在核实商议之后,酌量给予救济。
第四,建立义宅,以处贫族。
为保证族里鳏寡孤独者居有屋,范仲淹将苏州故居灵芝坊扩大重建,让族人聚居于此,作为义宅。“宅有二松,名堂以‘岁寒’,阁曰‘松风’,因广其居以为义宅,聚族其中。”
从范仲淹所制订的《义庄规矩》可见,范氏义庄赡济的对象是在本乡居住的宗族内部所有成员(其中不包括子弟中有外出做官的) ,无论贫富,一视同仁,同时还施济于宗族以外的乡邻和姻亲,养赡济助具有较罕见的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