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运用新的观点、方法撰写中国官制史,是一项带有开拓性的艰深的科研课题。本书力求做到:
1.体系求新,论述求深,充实薄弱环节。如前所述,中国官制的历史源远流长、内容丰富,但著作尚属寥寥。本书试图从复杂的关系中寻求官制史的发展线索,建立新的官制史研究的科学体系,并注意充实以往官制史著作中的空白或薄弱环节,从而较全面地展现中国官制史的本来面貌。
2.结合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条件,揭示官制的时代特点、作用和发展的规律性。官制虽然是个独立复杂的系统,但并不是孤立发展的,它受历史文化传统、民族特性、经济发展、政治结构的影响,因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只有剖析影响官制发展的内、外部深层因素,才能揭示官制发展的规律性。
3.改变对官制史的静态研究,使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相结合,将官制的变化寓于国家活动之中。所谓“动态研究”,主要就是揭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者如何精心擘划官制体系,并使其在技术上日益精巧与周密;官制建立以后如何操作与运营,发挥其社会功能与治理功能;皇权与高官之间的矛盾通过什么机制得到缓解和解决;官吏之间的权、责、利如何约束与调整。对于官制的动态研究,也会有效地推动对官制的静态研究。
4.既运用阶级斗争观点去阐述官的本质属性与职能,也从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实际出发研究在官制发展中所形成的制衡关系与纷立的系统。既然官是阶级统治的具有人格的工具,因此需要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剖析官的产生、职能、作用以及官制发展变化的动因,从而获得本质的认识。但是,推动官制发展的动力并不唯一地归结为阶级斗争,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对官制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5.官制史也要见人物、见思想、见事件,还官制史以生动活泼的本来面目。在中国这个政治历史舞台上,曾经活跃着各色各样的人物,有朝廷重臣、封疆大吏、州县长官,也有衙门胥吏,他们的思想、言论、行为对官制的变化发挥了有影响力的作用,围绕官制改革也发生过许多政治事件。这些都是中国官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6.要把兴学重教、延储人才、选贤任官、依法课吏等提到古代成功的治国方略的高度加以论述。历代开明的政治家和有识的统治者常把兴学重教、延储人才、选贤任官、依法课吏等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只有培养起一支可靠的官僚后备大军,才能网罗人才取得施政的效果,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封建官僚的素质。
7.吏治是区分开明之世与腐败之世的重要标志,并与国家治乱具有内在联系与密切关系。在中国古代,整顿吏治与健全官制常常是求治之道与廉政之源,无论“成康之治”、“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之治”都是和严密行政管理制度、健全官制官规分不开的。反之,行政管理紊乱,吏治败坏,法纪不行,必然招致一个王朝的衰败覆亡。
8.要从法与吏不可偏废的角度论述中国古代依法治吏的传统与治官之法。考察中国古代法制可以发现,即使有因时而立的良法,如无良吏执法行法,也只会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唐时,白居易说:“虽有贞观之法,荀无贞观之吏,欲其刑善,无乃难乎?”[20]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认为,“任人而废法,是治道之蠹也”,“任法而废人是治之弊也,未足以治天下”[21],从而强调法与吏不可偏废。中国古代向有依法治官的传统,所谓“明主治吏不治民”,目的在于发挥职官的作用。中国古代已形成了一整套治官之法,其中包括严格划分职官的权责、依法考课官吏、发挥监察机关的察吏功能、注重官僚系统的办事效率,等等。
9.中国古代闭塞的环境妨碍了外来官制文化的输入,而专制主义的强化、宗法观念的渗透和儒家政治文化的影响又造成了特殊的君臣关系、官民关系。中国古代官制的发展是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的,很少受到外来的影响,因此发端虽早,却陈陈相因,充满了孤立性与保守性。随着专制体制的强化、宗法观念的渗透和儒家政治文化的影响,造成了特殊的君臣关系、官民关系。君主既是官僚集团的统治者、庇护者,又是监督、抑制、调整官僚机器的强大力量。皇权和官僚集团既相互依赖,又存在矛盾。君主为保持专制的绝对权威,甚而借助父权强化君权,以致君父并提、家国相通。至于官民关系,在和平时期百姓畏官顺官惟官命是听,一旦承受不了法外的无限制压榨,便铤而走险地推翻站在他们头上的官僚集团。这经常是农民起义的第一步,反映了专制体制下的官与民的本质关系。
10.西学东渐加给中国近代官制的烙印。晚清时期,伴随着鸦片和大炮,西方文化急剧涌入。晚清朝廷在筹备立宪的过程中掀起了引进西方官制的高潮,在考察各国宪政大臣归国后的奏折中明确提出参照西方官制改革中国官制。他们认为中西立官之法,其异同增减有六因:“一曰历史之习惯;二曰政体之各别;三曰事务之繁简;四曰疆域之广狭;五曰经费之赢绌;六曰时局之变迁。”特别是考察宪政大臣李家驹译成《日本官制通释》、《日本官规通释》各书,计三十余万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面更新中国官制的主张。这些影响着晚清朝廷对官制的修正,使传统的中国官制体系与结构趋于瓦解,一些具有近代意义的官制逐渐产生。这是西学东渐形势下中西政治法律文化交流碰撞的结果。至20世纪30年代,革命根据地政权的官制反映了苏联十月革命以后所产生的新官制加给它的鲜明烙印,尽管有些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注释】
[1]《魏书·北海王评传》。
[2]《通典·职官典》卷一九。
[3]宋祁:《景文集》卷二六。
[4]宋祁:《景文集》卷二六。
[5]《宋史·职官志一》。
[6]叶风毛:《内阁小志·序》。
[7]《东华录》卷九三“乾隆朝”。
[8]《清史稿·大学士年表序》。
[9]赵翼:《檐曝杂记》卷一。
[10]《大清会典事例》。
[11]赵翼:《檐曝杂记》卷二。
[12]《东华录》卷一七“乾隆朝”。
[13]《清高宗实录》卷一八四。
[14]《东华录》卷九“康熙朝”。
[15]《东华录》卷二一“康熙朝”。
[16]《东华录》卷九〇“康熙朝”。
[17]《东华录》卷五三“康熙朝”。
[18]《东华录》卷九八“康熙朝”。
[19]《清稗类钞·兵刑》。
[20]《长庆集》卷四八。
[21]王夫之:《读通鉴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