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版“十五”规划教材《中国法制史》(第二版)前言

高教版“十五”规划教材《中国法制史》(第二版)前言

【张晋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法制文明古国,根据地下遗存的发现,至少在公元前21世纪便形成了以夏朝为代表的统一的部落国家和“禹刑”的早期法律。中国法制文明起源的途径,既不同于古希腊、古罗马,也与古埃及、古巴比伦有别,体现了中华法制文明特殊的规律性,而且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从未中断。因此,中国法制文明的历史不仅沿革清晰、系统完整、史料浩瀚、内容丰富,而且独树一帜,内涵跨越时空的民主性因素,充满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创造力,是世界法制文明宝库中的瑰宝。近代法系学说创立以来,中华法系被公认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

以历代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中国法制史,是一门古老而又新兴的学科。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及相关的官书、政史、法典、王章,均属法制史研究领域。进入20世纪以后,又以新的观点、方法开展研究,形成了中国法制史学科。这门学科是法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也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

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社会的性质发生了转型,中国法制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固有的中华法系解体并且为移植的外国法系所取代,中国法制开始了艰难地走向近代化的历程。许多思想家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著书立说,奔走呼号,倾注了无数心血甚至付出生命。今天,我们仍在这条路上行进,实践着先贤们未竟的事业。

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它要阐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变革的规律性和近代转型的历史必然性;它要展示中华民族在立法、司法、律学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理性、智慧和创造力,从而增强民族的自豪感和建设国家与法制的自信心;它要总结中国法制在漫长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历史经验,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才干,发挥以史为鉴的积极作用;它还要为年轻的学人提供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法律观,帮助他们学好、用好法律科学,以服务于国家与社会。

中国法制史贯通古今,涉猎广泛,是一门以文史哲及法学基本知识为基础的艰深的学问,需要发扬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掌握了这门学问,领悟了它的价值所在,这门学问就会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