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5年08月10日
三
中国法制史是以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它要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作用以及发展演变的过程和规律性。中国法制史是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体系中的主干课程,它着重培养学生建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法律观,并为他们学习法学理论和部门法提供有关的历史知识,从而加深他们对于中国现行法律的理解。除此之外,中国法制史也以批判地总结法制历史的经验为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提供必要的借鉴。四千多年没有中断的中国法制历史是一个巨大的知识宝库,它蕴藏着建设法制、依法治世的丰富经验,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值得珍视与研究。中国法制史学研究的是过去,面对着的是现在和未来,它以总结历史的经验来启迪人们的思维,丰富人们在治国理政上的方略与方法。“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这正是中国法制史学生命力之所在。
学习中国法制史,要把法制的变迁同它所依托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背景结合起来,揭示其内在的联系性和相互关系,从而把对中国法制历史的认识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中国法制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尽管千迥万折、跌宕起伏,但的确是有规律性可循的,既有共同的规律以相联结,也有特殊的规律以相区别。注意揭示法制发展中的特殊规律性,有助于深入地认识不同时期的法制的本质和时代特征。
学习中国法制史,需要把典章文献与国家的立法、改制、司法等活动结合起来见人物、见思想、见事件。这种静态与动态的结合,可以还法制历史生动活泼的本来面目。
由于中华法系是世界公认的五大法系之一,是以东方国家的特色标榜于世的,它同世界其他法系具有哪些区别,以及这些区别的成因,等等,也是需要进行比较研究的。这不仅可以更准确地把握中华法系的特点,也有助于从世界法制历史的范围吸取有益的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