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民商法兴衰之鉴》序
【季怀银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中世纪(两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义利观的变化等,为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条件。
本书从债法结构的完整化、债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等化、招标投标等竞争缔约方式的出现与成熟以及其他契约制度的演进、有价证券的发行兑付与转让以及其他重要的商品经济信用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剖析了中国传统民商法高峰时期的内容及其历史地位,以翔实的史料、确凿的事实向我们揭示了中国传统民商法最辉煌的历史。
同时,本着学以致用、以古为鉴的治学原则,本书仔细分析了中国传统民商法由兴到衰的历史发展及其根源,提出了我们今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面临的与中世纪时期惊人相似的问题与挑战:
一是,根深蒂固的官工官商制度对传统民商事法律制度正常发展的严重桎梏。这一点与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惊人的相似。
二是,信用法律制度是否能够得到发展与完善是传统民商法由兴到衰的重要标志之一,中世纪时期一直面临着信用缺失对传统民商事法律制度正常发展的严重桎梏。这一点与我们今天正在面临的信用危机又是惊人的相似。
三是,立法与执法是促进商品经济法制发展的两大重要环节。而在这两大环节中,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难题与中国中世纪传统民商事法律制度所面临的难题也是惊人的相似。
四是,中世纪传统民商事法律制度衰落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趋利观念导致了传统道德的严重滑坡,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促使守旧派起而捍卫传统道德并无情扼杀新兴的商品经济观念,最终导致中世纪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的短命。而我们今天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的传统道德的滑坡,与中世纪面临的问题又是如此惊人的相似。
通过对以上四个“惊人的相似”的分析研究,本书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转变政府职能,而坚持依法行政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因为依法行政就是要明确政府的法定职能、约束和限制政府的行政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确立一个不排斥物质利益追求的实事求是、“义利并重”的新道德观念与机制。等等。
作者季怀银具有较好的法学功底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学术研究注重求真务实。同时,来自于偏远贫困山区的奋斗经历,又使他具有百折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经过长期的勤奋学习和钻研,他撰写的《中国传统民商法兴衰之鉴》一书寓论于史、资料丰富、观点鲜明、分析独到,开拓了中国传统民商法研究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