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判词研究》序

《中国古代判词研究》序

【汪世荣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汪世荣同志撰著的《中国古代判词研究》,是在他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覈、多方充实之后成书的。

中国是法文化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古代判词是传统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古代司法活动的文字记录,而且反映了特定的司法制度、法律意识、社会习俗与国情状况,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制与法治、任人与任法的相互关系与规律。

判词虽是针对个案作出的,但对因案生例的中国古代判例制度的形成无疑是一个重要途径。判词或表现为严格适用法律,或酌情变通适用法律,或以礼俗补充、代替法律,表现了司法官根据事实、参照法律的灵活性,使得成法与情理允协适中。当然,由于官僚本人的素质不同,也会带来任意性,产生玩法行私之弊。

本书从判词的概念入手,旁及判词的分类、判词的发展沿革、主要内容与制作方法、实际作用与成就等各个方面,可以说涉猎广泛、规模宏大,开拓了迄今为止尚无人问津的重要领域,完成了法律史学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为法文化园地增添了一株艳丽的新葩。

我作为汪世荣的博士生导师,对他的法学知识的宽广、孜孜进取的治学精神、弘扬传统文化的志向,尤其是通过博士论文近三年之后仍在顽强地继续探索,深为欣慰。我祝贺他的力著出版,并怀着喜悦的心情为之作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