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廉政法律文化及其现代价值》序
【贾育林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
官吏是管理国家的群体和实现国家职能的具有人格的工具。中国古代社会所说的“人治”,其实质就是“官治”。为了防止吏治腐败,确保政治清明,就需要治官,由此韩非的“明主治吏不治民”被历代封建皇帝奉为圭臬,从而形成了人治一官治一治官一吏治一治民的理论体系。正是由于官僚队伍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支柱,而防止吏治腐败又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因此中国古代很早就形成以法治官的传统,以巩固庞大的官僚体系并保证其运作。基于这样的历史原因,中华法制文明史中蕴涵着极为丰富的廉政法律文化遗产。如:关于官吏的职、权、责以及官吏的行为方式与自我调整、自我约束的机制;关于官吏的任免、考选、奖惩、俸禄、休致等规定;关于官吏依状鞫讯、援法断罪与法官责任等制度。同时,随着古代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国家制度的发展,确保吏治清明的廉政法律规范也在不断地充实和完善,以实现应有的吏治效应。然而中国传统廉政法律文化虽有积极的历史借鉴意义,但却不能掩饰在法治外衣下的人治实质,其历史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贾育林撰写的《中国传统廉政法律文化及其现代价值》一书,是一部系统阐述中国传统廉政法律文化的专著。本书从传统廉政思想、反贪规定、官德建设、选官任吏、考绩课吏、严惩官邪、俸禄养廉、强化监察等八个方面,对传统廉政法律文化进行了系统化、理论化的疏理。在此基础上,作者从法律文化的视角对传统廉政法律文化的形成原因作了理性思考和分析,归纳提炼出传统廉政法律文化所具有的六个方面的特点。更为可贵的是,作者在对传统廉政法律文化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结合自己近二十年从事反腐败工作的实际体验,探讨了传统廉政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提出了现代廉政法律文化体系建设的构想。其中,许多观点都颇具创见与启示。相信本书的出版会对廉政文化建设以及相关研究起到推动作用,并有现实借鉴意义。
贾育林勤奋好学,潜心研究廉政法律文化。他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攻读并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表现了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学术修养。本书可以说是他将法律文化与反腐倡廉实践结合起来进行综合研究的一个可喜成果。祝愿他继续努力,在实际工作和法律文化史研究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