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刑名幕友研究》序

《清代刑名幕友研究》序

【高浣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幕友之制,由来已久。迄至清代,由于八股取士所造成的官员对于世事的瞳 ,而增加了对于幕友的倚重,幕友之制遂得以迅速发展,趋于鼎盛。尤其是刑名幕友,以 然律例知识,成为地方司法活动的实际操纵者。他们在各级地方机构中,虽无职而有权,在佐治的名义下发展成特殊的权力群体。

由于幕友的出身经历不同,知识有深浅,道德有厚薄,人格有高下,从而决定了其实际行为的差异,或执法以明冤,或枉法以行私,或阴用律例漏失一展刀笔之长技,或串联师友亲戚形成擅权的网络。在约束幕友的规范形同具文而又缺少有效的监督与惩治机制的情况下,幕风日坏,渐成为清朝“丛弊之薮”。

清代在特定的地缘、亲缘、师缘的作用下,刑名幕友多出自绍兴,而有“绍兴师爷”之称。他们师徒传承,其作幕的心得、适用律例的经验秘不示人,是一种特殊的垄断行业。这种现象只有在专制主义极端发展、法律文化日益颓靡、官僚政治濒于崩溃之时,才可能出现。

正如事物的发展有其两面性一样,当我们历数刑名幕友把持司法、冲击既定的法制秩序、加重吏治败坏的同时,还应看到他们在律例知识的理解、审鞫断谳的技巧、判词制定的精炼等许多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些并上升为理论。特别是他们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注律,是符合实际、贴近生活的。对于典型案例的整理,也为其长官提出修例的意见准备了素材。总之,他们在丰富清代的法文化和完善律例方面的功绩,应该专书一笔。

多年以来,法史界对清代刑名幕友制度颇为关注。我于1979年提出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的建议时,特别提到要研究明清刑名幕吏对诉讼的操纵问题。然而迄今为止,问世的成果殊为寥寥。我的博士生高浣月选择《论清代的刑名幕友》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并进行了潜心研究。该文所收集的资料极为珍稀,分析论断既饶有新意而又深刻透辟,是我指导的博士论文中的优秀之作。我为她的砥砺为学而感到欣慰,在该博士论文出版之际,特草此小序,期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