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法律史论》序

《中国近代法律史论》序

【邱远猷著,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欣闻邱远猷教授的论文集《中国近代法律史论》即将出版,援笔为序,以示祝贺。

中国是法制文明发达极早的古国之一,中华法系不仅特色鲜明,而且影响深广,为世界学术界所公认。它所内含的深厚的人文底蕴、浩如烟海的法文化资料,以及弥足珍贵的全面而丰富的历史经验,无疑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取之不尽的治国理政的智慧之源。

然而至鸦片战争前夜,曾经辉煌一时的中国古代法制在封建专制制度的长期统治下,已经落后于西方先进的民主与法制。鸦片战争中侵略者的炮火轰开了清朝闭关锁国的大门,随之而来的是民族的噩运、国家的危机、社会的灾难,从此救亡图存、自强自立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一条主线,也是推进政治体制与法制改革的动力。在这个历史大潮中,各阶级阶层都提出了不同的国家方案和理论根据,先是农民的“天国”方案及以“天法”取代“妖法”的主张,接着是“中体西用”的洋务运动和改良主义的变法维新,以及资产阶级民主派为之奋斗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纲领。这百年为中华民族的复兴、为国家政治体制和法制的近代化所进行的斗争,真正是跌宕起伏、迂回曲折、艰苦卓绝。准确地阐述这一时期的法制历史,科学地总结经验及其规律性,对于指导当前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诚如先哲所言:“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邱远猷教授对这一时期的法制史潜心研究多年,这部论文集就是他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从中可以看出他的理论修养和卓然不群的学术见解。这部论文集的问世,不仅是法制史花圃中的一株新葩,也是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大贡献。希望邱远猷教授永远保持学术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