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加强思想统治的极端措施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的事业刚刚完成,就在分封诸子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官吏,主张将占领不久的燕、齐、楚等地分封于秦始皇诸子,认为这样有助于秦王朝的统治。廷尉李斯则坚决反对,他认为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之所以相互攻伐,正是因为分封制,若想免除祸乱,使秦国长期稳定发展,必须设郡县,废分封。秦始皇认为“天下共苦,战斗不休,皆源自分封”,所以他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于咸阳王宫举行宫廷大宴,博士淳于越又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他对秦始皇说:“陛下,古之殷周统治‘千余岁’,是因分封诸子、功臣为枝辅。而今天下一统,不分封,使子弟为匹夫,如遇齐之田常、晋之六卿篡夺事件,谁来相救?正所谓,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针对这个问题,丞相李斯进行了反驳。他认为,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李斯还进一步指出,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必会导致祸患,统一亦可能会遭到破坏。此外,李斯还认为社会上流传的各种各样的书籍,正是造成思想分歧的根源。
因此他向秦始皇提出焚书的建议。
1.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者,处以鲸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严禁私学,欲求学者“以吏为师”。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焚书”事件。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而在焚书后没多久,又发生了坑儒事件。
一些方士、儒生对秦始皇发表了不满言论,秦始皇得知后大怒,于是以“妖言以乱黔首”的罪名,下令追查、捕捉方士和儒生四百余人,并全部坑杀于咸阳。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师古”与“师今”的两种历史观激化的表现。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为了巩固统一,禁止“以古非今”的反对活动,采取统一思想的措施是有必要的,但是,焚书坑儒的手段是愚蠢而又残暴的。特别是焚书,毁灭了大量古代文化经典,造成了文化上的巨大损失。
趣味链接 阿房宫和骊山皇陵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下令修建阿房宫,并建造骊山墓。先建造的是阿房宫前殿,东西宽500步,南北长50丈,殿堂上可坐万人。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宫门用磁石做成,以防止私带兵器入宫者。新王宫没有全部建成,秦始皇就死去了,而阿房宫后来也被项羽焚毁。
与此同时,为秦始皇建造的骊山陵墓也在加紧施工。据记载,陵墓墓基极深,用铜液灌注,还用水银仿造了百川大海。墓中用人鱼膏为烛,以期长明不灭。还有与真人大小相仿的陶俑,在墓中守护着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