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
(一)我国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之后,尤其是在21世纪开始,在各种发展的政策推动之下,我们的高等院校法学人才培养,形成了以学位的培养为重点、其他教育为重要补充,理论上的在校培养与职业发展教育链接的法学专业教育模式,为社会供给了很多的高水平专业化的人才。目前已经大致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宏观层面的管理、司法部门的行业指导、教育行业的协会自律管理、法学院的自主管理。从学历上看,不但包括学历法学理论的高等院校学士学位人才培养,还包括带着专业化性质的硕士学位人才培养,以及法律专业的继续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坚持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并重、大众化教育兼顾精英教育理念,初步形成了法学教育、司法教育及法律职业教育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培养造就了大批具有法律人格、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的专门人才。
大学法学教育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学院历来被各国视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的作用之所以如此重大在于其自身的功能。法学教育能够创新知识结构以及改造社会观念,它能够促进一个国家整体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的形成与发展,影响一个国家整体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氛围,对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起着重要作用。法学教育的现实目的是培养法治人才,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而其最终目的还是要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法学教育亦与一个国家的立法、司法、执法并肩而行,并为其提供理论指导和法治人才输送。高校法律院系是培养法治人才的主要基地,我国大学在招生人数、向国家和社会输送法治人才方面形成了相当规模,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法治建设的需要。
有相关资料显示,在1977年时,我国设有法学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仅仅3个,仅仅有223位学子。截至2013年,我国的法学相关专业学生有13万,在读本科生有60万人,300多个高等院校有研究生学位,每年的学生需求量为3万多人,在校的学生数量达到了10万多人,其中超过40个院校及研究机构有收取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每年招收的研究生规模为3500多人,在校学生有1.4万多。大学除了面向社会招录学生将其培育成专业法学人才外,还通过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教育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如通过法律硕士学位教育,培育出针对律师、检察官等以及其他很多行业和部门的人才。此外,实务部门和行业还分别通过职业培训,如法官培训、检察官培训、律师培训等,使法治人才在思想品质、业务水平等方面不断得到提升。
(二)法律学位
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可按所修毕之课程获得相应法律学位。我国法律学位包括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我国法学硕士、博士专业中又包括(二级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此外,在中国,除了法学类学科以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公安学、民族学也可授予法学学位。
(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不管哪个行业,教育培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学专业也是同样的,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对我国的法治队伍建设起着重要作用,是基础性工作。因此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教育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同时培育出高水平的法学专业教师是教育队伍建设的必要部分。高水平的教师是我国创新法治人才机制的重要基础,并且他们本身就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法治人才,他们也承担着未来法律行业人才的培育任务,这些教师的水平及素质代表着未来法律行业工作者的水平及素质,高水平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师是人才培育的重要前提条件。
1.加强师德建设
加强师德建设对于建设高素质法学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教人学问,以德范人,是每个法学教师的职责,多数法科学生毕业后都会从事法律职业,其职业品格的形成与其法学教师的品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2.建设法学双师型师资队伍
双师型的授课方式,具体而言是教师不仅仅在法学理论的讲授上比较擅长,而且在法律实践能力上也比较擅长,可以给予学生理论和实践上的全面指导,帮助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衔接毕业后工作岗位的需求,因此,双师型的授课方式建设有助于帮助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尤其是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从目前来看,许多高等院校的法学教师人数逐渐增加,不过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能力都很强的教师是存在很大缺口的。对于这种教学队伍的培育,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通过改变限制,使得教师不仅仅可以在学校内上课,还可以去有关法律部门挂职,包括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等,使高等院校教师有足够的实践经验。与此相对应,还可以建设“请进来”的模式,高等院校之间可以以合作交流的方式,共商共建更加专业的教师队伍以及课程体系,还可以设定实践基地共同使用。按照学校的需求,邀请合适的法学专业高层次人才作为兼职教师,由此带来的实践可以使庞杂的理论知识更容易被学生接受。
3.法学专家教师队伍建设
创新型法制人才培养机制要以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为核心。法学专业不像理工类专业,需要大量实验室、器材以支持其理论研究和实践,但是法学专业需要新的思想注入才能保持活力,这些新的思想可以是本土原创也可以是外来,同时要加大对于法学专业的资金投入,使法学院有能力、有实力鼓励法学骨干教师的学习、研究工作,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4.注重法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法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能够促进其知识结构的更新,对于提高其个人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相应地,也能够提升法学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同时重视对于法学教师教学技能的培训,尤其是青年法学教师,完善岗前培训制度,提高岗前培训质量,切实提升法学教师教学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