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结构性过剩凸显高端涉外法律人才不足

三、人才结构性过剩凸显高端涉外法律人才不足

目前法律人才呈现结构性过剩,最直接的反映就是法学毕业生就业难与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无法满足的矛盾。虽然法学专业学生已经供过于求,但还是有很多用人单位找不到合适的人才,凸显了人才过剩和紧缺的矛盾:“过剩”其实质是低层次、低水平、不合格法律人才过剩;“紧缺”其实意味着大批量法学学生不缺,但是高质量、能满足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很稀缺。从学校的角度来讲,学生学习认真程度不够,大学学习氛围不强,学生自觉性不高,因此知识学习不扎实。而法律行业又是对专业要求很严格的行业,因此法学专业学生需要扎实的基本功,在此基础上,突出自身优势,发展专业特色,才能成为高端法律人才。从市场的角度来说,社会需要的人才是高学历、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人才多半都需要名校毕业,这样才能使客户对其专业能力比较认可。但目前开设法律专业的学校参差不齐,学校专业不受市场认可,学校培养出的人才得不到正规工作途径。此外,从专业的角度来讲,多数学校所设置的学科培养体系雷同,没有特殊性,培养出来的学生量产严重,没有发挥各自的优势、突出自己的专业化特质。只有两方面都结合起来,才能缓解当前法学专业人才供过于求的局面。从2005年开始,法学专业接连6年被评选为“十大最难就业的专业”之一。全国法律院系总共600多所,其中师资薄弱的法律院系培养出来的学生法律专业性不强,这类学生的市场需求不高,已经供过于求,大量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就业率较其他专业低,但英语熟练、掌握基本经济理论、懂软件会操作、法律专业知识熟练的全方面人才较少,法律市场所缺的正是这种全方位多方面发展的人才。相关国际组织中我国的法律工作人员也不占优势,因此我国在处理国际争端时,还都需要聘请国外的律师进行办理。2006年开始,国资委央企法律顾问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招聘。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国家战略目标提出后,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各个人才招聘单位急需大量多方面多角度发展的法律专业人才,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急需改革和创新,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端涉外法律人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