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高等院校与职业部门协同育人机制不够完善
2026年03月12日
四、
法学高等院校与职业部门协同育人机制不够完善
法学学科实践性很强,需要大量的实践训练,使培养出的法律人才能够运用法律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这需要法学教育结合学科特点,开设实践课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实践技能培养,但实践教学一直是法学教育中较为薄弱的环节,虽然毕业实习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不足,但毕业实习安排的时间过晚,一般放在大学最后一个学期,容易变成一个流程性的实习,不具实践意义。大量学生在这个阶段要考研、准备司法考试及各种职业资格考试,注意力无法集中在实习上,然而这种情况并没有引起学校和学生的真正重视。同时,实习时间极其有限,这种断裂式的实习方式很难让学生体验完整的法律实践流程。另外,各高校在实践环节的指导也是有欠缺的。许多高校为提高毕业率和就业率,通常会采取不管不顾的方式,放任学生找工作、考证、考研,使学生缺乏真正有效的实践训练。再者,实践形式大多相似且单一,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还仅在少数法学院校开展,多数院校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或师资。
法学教育的问题不仅表现在实践方面,更体现为法学院学生就业方向与社会需求明显错位。法学院学生找工作会面临所学专业知识与单位用人要求相差甚远的情况。各企业单位反映,许多法学毕业生具备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过程中可应用性不强,法学整体教育需要各有关部门进行统筹和引导,学生缺乏行业具体实践,实践要求并没有体现在法学院学生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没有输出有针对性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队伍,导致法律专门人才、高端人才稀缺,形成了社会需求得不到补给、社会资源却严重浪费的不良循环。行业对法律教育的支持和参与度亟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