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专业素质
法律专业素质对法治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包括了理论素养,更包括了思维素养甚至实践经验等多方面,上述的诸多内容皆为一名合格的法治人员所必须具备的素养。
从理论素养的角度来看,其水平的提高必须依托于完整的、系统的法学理论。就法官而言,其核心的职责就是充分利用各种法律依据解决社会中的各类纠纷,在各类纠纷中包含了多个领域,而每一领域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因此,法官要想公平、公正地解决社会中的各类纠纷,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如果对相关法律的理解不透彻、掌握不熟练,在处理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时很难“对症下药”,找到适合本案件或者为本案件提供法律支撑的法律条文。与此同时,在掌握相关法学理论的同时,还需要掌握基本的法律规范及其立法原意,在此基础上能够帮助法律人员在处理案件时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条文。(https://www.daowen.com)
从思维素养的角度来看,法治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和运用法律条文的过程中,必须具备一个完整、严谨的论证过程,以确保法律条文能够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夯实的支撑,因此法律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严谨的思维逻辑。法治人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思维逻辑的自我提升:一方面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具备完整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吸收经验,逐步提升逻辑思维。
从实践经验的角度来看,其是在将所掌握的法律理论应用于具体案件的过程中,经过不断的总结而逐渐积累起来的,体现了法律从业人员将理论应用到实践的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经过在实践中对经验的不断总结可以大大提升今后在处理相似案件时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充分地保障案件的处理质量和水平。这种在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和能力不仅包括了法律规范在实践中的运用、法律方法在某类案件的适用性、基于法律对事实的判断能力,同时也包括了法律辩论的知识和经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以及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力等诸多方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