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职业伦理教育有待加强
当前,我国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基本已经完成了有法可依的构想。但司法系统内人员腐败、办案过程中司法不公正的事情经常发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信仰法治、法律工作者坚守法治。在奉“法”为真的现代社会,道德理想国虽未顷刻覆灭,却也呈现分裂式微之疲态。众神喧嚣,群魔乱舞,任何秉持道德旗帜的话语与说辞都显得虚软乏味——法律与道德的界限,从表面看似乎已然泾渭分明,大有水火不容之势。一时间,“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蔚为风潮。法律从业者不断寻求逻辑自洽、规则严谨、表述完美、效力惊人的“法”,对道德话语嗤之以鼻,对关乎己身的伦理训诫也懒得理会。法律职业伦理危机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重大障碍。因此,要提高公民的司法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为政法队伍的储备人才,法学学生更是需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在全国法学类高校当中得到广泛开设,这既是在新形势下履行师资培训的职责,也是希望通过广泛交流针对“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调整方案进行研究与探索。
通过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使受教育者自主领悟法律知识背后的法律价值,将其内化为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思维方式,进而为实现法律的人权、正义、秩序、效率、自由价值搭建一座理想的天梯。通过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增进受教育者的法律实践能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将法律的知识和理念真正吸收、内化为人格要素与精神养分,全面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部将持续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了完善课程设计和师资队伍建设,处理好法学教育当中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需要在交流过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尝试与研讨。目前法学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学习,对学生法治理念、法律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养重视不够。虽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已经进入课程和教材,但是由于考核的难度,教育效果打了折扣。部分教师自身也需要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才能言传身教。这就导致学生掌握了法学基本知识,却缺乏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对法律工作的重要性和职业责任感认识较浅。法学教育还需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在进行司法实践的同时,增强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使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既能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