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现实路径

第十一章 高素质专业化法治 工作队伍建设的现实路径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法治专门队伍是指在人大和政府立法部门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的人员、在司法部门从事司法的人员,他们分别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工作。法治专门队伍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主导力量,是依法治国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当今新经济形势下,要想建设优良的法治工作队伍,就要注重法治专门队伍的建设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