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人才培养的模型应该与法制社会人才需求结合起来,在进行法治专业教育时,基于社会法制人才缺口进行培养模式的创新。教育部实行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际上是与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的,各高校可以根据此计划,基于三个类型的人才培养,着力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求,将基础打牢,突出重点,进行特色化建设,促进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6]。(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