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中的日本法学本科教育
第一,许多法学部的招生规模受教师数量所限开始缩减。与原本的教师规模相比,约有1/3甚至1/2的教师离开法学部,转投法科大学院。好在部分教师既在法科大学院授课,又给本科生授课,因而法学部专业教师的规模没有大量缩水。但为了将学生/教师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保证学生的学业成绩,招生人数必须减少。
第二,法学课程中的基础课程变少了。在一些规模较大的院校,法学课程的可选择性可能比以前更大,但在一些规模较小的院校,法学课程数量已经降到最低,而政治学方面的课程数量反倒有所上升。
第三,比学生数和课程变化更重要的是法学教育目的的变化。本科法学教育不再是培养学生通向法律职业的直接途径。在日本决定建立法制化社会、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政策引导下,高等院校的教育宗旨也改变为“将学生培养为具备良好法律意识的好公民”。
第四,院校对诉讼法相关课程的重视度降低。学生只需知道法律程序的整个流程,不再学习民事诉讼法繁杂的细节。很多课程都在“法律情境”下进行授课,以帮助学生从政策决定的大环境下来看待法律决定。
不管怎样,法学本科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不可避免会发生改变。将研究生阶段的法学院作为法学专业教育的根本性转变已经给本科法学教育带来了深刻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本科法学项目将会被作为文科项目进行教授,从而鼓励更多的公民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社会建设。
第二,法学本科专业将被迫与政治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类课程进行竞争,因为法学本科专业毕业生几乎已不可能直接进入法律行业。
第三,本科法学专业教师必须将重点转移到如何理解和解释法条、司法决定和法律改革的社会和政治意义,而非简单地“解释”法律。
第四,法科大学院正在开展的引入法律从业者充实师资队伍的做法经验被借鉴到本科生教育中,力求把“活生生”的法律介绍给学生,而并非只是“白纸黑字”的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