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语

结束语

中国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任重而道远。中国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虽然正在完善,但是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法治机关“刀把子”的定位与法治队伍半军事化同和平时期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总体基调已不相合。新时期“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中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构成要素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之一,这将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大实践问题。当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法治领域现代化建设方面的新思路中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与关键,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则对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不管是在当前还是在今后,探索怎样在中国当前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路来指导新时期的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至关重要。目前中国正处于法治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改革进行之时,虽然各类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的举措都在不断地为改革的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但这些改革仍然处于过渡阶段,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也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因此,推进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法治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大意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