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法学教育体系
1.法学本科教育
目前,澳大利亚法学院提供三种学制的本科教育:(1)针对已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申请人的法学学士项目,学制3年(在职6年),满足相关要求后,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LLB.);(2)普通法学学士学位,学制4年,满足相关毕业要求后,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LLR);(3)双学位制,即法学+另一专业的双本科学位学习,通常学制至少要5年以上(在职10年),其中艺术/法学、商学/法学、理学/法学的组合是目前最常见的组合。
除了进大学接受法学教育外,新南威尔士法律职业准入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即通过委员会的17门法学必修课和3门法学选修课考试)颁发文凭。这些课程由悉尼大学法学衍生委员会开设,主要针对无法参加大学课程、接受全日制法学教育的学生群体。很多澳大利亚大学通过外部项目或远程教育项目提供法学教育,以满足更多学生的需求。
获得法律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获得所在州/地区的律师的基本资格,具有律师工作经验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和政治体系的唯一途径。但部分法学院正考虑采用研究生教育模式,比如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已经取消了本科法学学位项目,用硕士法学学士学位项目予以取代。
2.法学研究生教育
法学院本科学习阶段进修并未涵盖的学习领域的思想内容和知识起因于法律教育和工作的复杂性、专业性以及社会新型行业的发展,所以澳大利亚有多种类型、涵盖多类需求的法学研究生教育项目。
法学硕士分为两类:(1)课程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包含为某一特定领域设置的法学类学位,诸如公司法硕士(Master of Corporate Law)、税法硕士(Master of Taxation)、环境与地方政府法硕士(Master of Environmenta land Local Government Law)、劳动法与劳资关系硕士(Master of Labor Lawand Relations)、环境法硕士(Master of Environment Law)、卫生法硕士(Master of Health Law)、犯罪学硕士(Master of Criminology)、行政法与政策硕士(Master of Administrative Lawand Policy)、纠纷调处硕士(Master of Dispute Resolution)、自然资源法硕士(Master of Natural Resources Law)、商业法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Law)、比较法硕士(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即便在只授予法学硕士(LL.M.)的法学院,通常也特别标明其攻读方向,毕业证书上往往含有以下字样:“法学硕士,主攻……”,或者其他类似措辞。(2)研究型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 by research,简称LLM.byresearch)。
法学博士也分为两类:法律科学博士(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简称SJ.D.)和哲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简称PKD.in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