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时代内涵

第二节 高素质专业化法治 工作队伍建设的时代内涵

从狭义上讲,专门的法制工作队伍主要包含了从事立法工作、执法工作以及司法工作的人员,相关对应的部门分别为人大和政府、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从广义上来说,我国的法制工作队伍包含的人员主要有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法学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部门和领域的人员,是我国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从事法学教育以及研究的重要人力资本。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紧紧地依靠高素质的法制队伍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要紧紧地依托于法治教育,通过加强教育保障法治领域人才的有效输送,奠定教育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2]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提高我国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和水平,不仅仅是实现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根基,对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依法行政以及提高工作对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不仅仅需要具备夯实的法律知识储备和坚定的政治思想意识,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敢于拼搏,开拓创新,有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奉献一切的牺牲精神。现阶段,我国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要求的主要目标为培养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学教育研究等各方面与法律相关事务的人才,以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社会公平,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核心利益,进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目标。这为我国法治体制的完善、全面发挥法律应有作用提供重要保障,为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

根据以往的研究,高素质的法制工作队伍需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第一,思想过硬。法制工作队伍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中央的领导,坚持捍卫法律的绝对权威,始终以公平正义为工作核心,具备为法治国家建设而奉献一切的牺牲精神。第二,本领过硬。法治工作队伍应不断学习提高,紧跟社会发展,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法律,服务于人民。第三,班子过硬。法治工作队伍应该是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因此应通过相关培训,重点提高各级领导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以提高整个工作队伍的能力。第四,作风过硬。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必须坚持自我审查和自我监督,在实施法律赋予的职权之前应保证自身严格遵守法律、客观公正、无贪无腐,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工作态度